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2023年离婚需要起诉离婚证据吗?

我们知道,一般情况的离婚,是双方到民政局直接离婚就可以的,而起诉离婚需要聘请律师,并且要准备充足的相关资料,户口本、结婚登记书等,那么,2018年离婚需要起诉离婚证据吗?下面我们为您搜集了一些关于2018年离婚起诉离婚证据的相关内容,希望会对您有所帮助。
  
  离婚案件举证时需注意:  
  
  (一)当事人自然情况的证据:  
  
  1、户口本、居民身份证、结婚登记书、复婚证;  
  
  2、有代理人的,其代理人身份的证明和代理事项、权限、期限、形式的委托书。  
  
  (二)当事人婚姻基础方面的证据:  
  
  1、婚前相识、相恋经过的自述及知情人、介绍人等的证言;  
  
  2、有关物品、信件;  
  
  3、包办、买卖婚姻的证人证言;  
  
  4、婚后情况自述、邻居、知情人证言。  
  
  5、其他可以证明婚姻基础的证据。  
  
  (三)证明夫妻感情确已完全破裂且无和好可能的证据:  
  
  1、草率结婚,婚后仍未建立感情的陈述及相关知情人证人证言;  
  
  2、一方暴力侵犯另一方的证据及有关人员的证言;  
  
  3、证明一方婚前采取隐瞒情况等手段骗取婚的证据;  
  
  4、人民法院对一方的重婚认定法律文书,或一方被判长期徒刑的判决书;  
  
  5、一方有不忠实另一方或具有赌博、酗酒等恶习的证据  
  
  6、公安机关对一方失踪的证明,人民法院对一方失踪的判决书;  
  
  7、县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患有法律禁止结婚的疾病的诊断书;  
  
  8、双方婚后长期分居的证明;  
  
  9、其它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  
  
  (四)证明夫妻财产的相关证据:  
  
  1、双方各自财产的来源证据,财产取得时有关证人证言;  
  
  2、共同生活期间取得财产(如房屋产权等)的证据;  
  
  3、取得债权的证据  
  
  4、个人债务及家庭债务的证据。(夫妻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并各自承担所负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如果发生纠纷,夫妻一方中认为是其中一人的单独债务的,举证责任由主张的一方负担。)  
  
  (五)证明抚养子女能力的相关证据:  
  
  1、双方的经济收入证明;  
  
  2、双方教育水平的证明和生活环境优劣的证明及其他参考情况;  
  
  (六)女方怀孕期间或分娩后一年内男方起诉离婚的证据应具备以下规格:  
  
  1、通奸怀孕;  
  
  2、淫乱或卖淫怀孕;  
  
  3、非法与他人姘居或重婚怀孕;  
  
  4、分娩后一年内下落不明的证明。  
  
  (七)对判决不准离婚或调解和好的,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离婚的必须具备下列规格:  
  
  1、被告患有精神病且无法治愈的医院证明;  
  
  2、被告因犯罪被判刑的判决书;  
  
  3、被告与他人通奸或淫乱、卖淫,由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或有关人员的证言、被告的陈述。  
  
  (八)其它原因的证明。
  
  通过以上阅读,相信您对于离婚需要起诉离婚证据吗这个问题应该已经有所了解,起诉离婚是需要起诉的一方聘请律师并且准备证据的,准备充足法院才会根据情况进行判决,准予原告与被告离婚,同时才会对受损失的一方进行公正判决,若证据材料不足,是不能进行起诉离婚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传真文件能不能成为合同?
      传真在现今社会的经济活动中是比较常见的,可以给当事人之间的交易合作省下很多资源。不过,人们在进行合作签订合同时,所传输的传真文件能不能成为合......


·劳动仲裁法律援助程序是什么
      劳动仲裁法律援助程序是什么一、申请法律援助的相关信息申请人(应该是职工个人)可以向所在地的区、县法律援助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证件、证明......


·假结婚买房离婚怎么判
      一、假结婚买房离婚怎么判根据我国现有法律的规定,夫妻任何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置的财产如无特别约定均为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一方以......


·农村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村征地的数量逐年增加。而征地补偿便成了的农民最关心的问题,补偿的多少关乎着农民的利益。那么农村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呢?又......


·包工头怎么给工人买工伤保险
      包工头需要跟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只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后,才能到县级以上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缴纳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的一部分,用人单位有义......


·执行回转与国家赔偿是什么?
      在新闻中我们经常能看到有些冤假错案的犯人在洗清不白之冤重新回归到正常人的生活中时国家都会给予相应的补偿,但是在这期间很多人经常会听到执行回转......


·举报律师向哪个部门进行举报?
      举报律师向哪个部门进行举报?委托人对于律师或者律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出现的违法和违背职业道德的行为,可以向其执业的律师所,也可以到所在地的司法......


·工程质量评定办法在我国是怎样规定?
      工程质量评定办法在我国是怎样规定?最近一段时间,各个省份的政府都在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和管理。这是因为各地频繁出现质量不过关的工程。当然,我......


·劳动者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者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依据劳动法规定,单位未按照约定为劳动者提供劳动保护的,不能及时足额支付工资的,没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单位违反......


·遭遇家庭暴力的救济途径有哪些?
      遭遇家庭暴力的救济途径有哪些一、遭遇家庭暴力的救济途径有哪些(一)社会救助: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


·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明细具体是哪些?
      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之后,就牵扯到了赔偿问题,国家对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明细有特定的标准。那么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明细是怎样的呢?道路交通事故赔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