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陕西社会抚养费的费用是怎样规定的?由谁来承担?
《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下列规定,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一)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以所在地的县(市、区)城镇居民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所在地的乡(镇)农民人均纯收入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实际收入超过基数的,还应当加收超过数额的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超生两个及两个以上子女的,按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乘以超生子女数计征社会抚养费;西安19.8-39.7万元起6.6-19.8万元33100元
社会抚养费,离婚后,原则上一人一半:
一、婚前生育的,也是违反政策的,要交社会抚养费;二、第二个孩子,依当时的政策,仍然是超生的,应当缴纳社会抚养费。三、社会抚养费是夫妻俩分别计算的,以夫妻共同财产来缴纳。现在已经离婚,离婚时共同财产的分割是一人一半,这社会抚养费也应当一人一半。1、对夫妻双方分别以所在地的县(市、区)城镇居民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所在地的乡(镇)农民人均纯收入为基数,一次性征收2倍以上的社会抚养费;2、未到法定婚龄生育第一个子女或者违反《条例》规定不够间隔年限生育的,对当事人征收一定数量的社会抚养费。(这是最少的罚款,一般是基数的60%)3、最好是协商解决,如果女方不愿承担的,可以诉讼解决。4、离婚后,不能改变你们夫妻俩当初违法生育的事实,应当继续缴纳。
离婚陕西社会抚养费的相关规定如上所述, 按照当地的人均收入,一次性收纳三至六倍的社会抚养费,如果实际收入高于基数,会加收一些费用。那么,在离婚后,也同样要缴纳社会抚养费,双方可协商处理,如果一方不愿承担的,可以通过起诉解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不受著作权保护的有什么
不受著作权保护的有什么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有三种类型的作品不受法律保护。第一种是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第二种是不适用于《著作权法......
·分项工程质量评定等级标准有什么规定?
分项工程质量评定等级标准有什么规定?在市场经济中,每天都有人在签署工程合同,自然每天都有工人需要按照既定的工程标准去从事施工作业,在工程完......
·土地使用补偿款东莞是怎么规定的
土地使用补偿款东莞是怎么规定的我国的外贸发展以广东东莞作为一个比较重要的地区,所以东莞近几年来也已经随着改革开放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篇章。......
·检修时监护人的职责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检修时监护人的职责的法律规定是什么?1、监护人必须熟悉监护现场情况,确认现场所需警示标志摆放到位。2、监护人必须有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的能力,......
·办假结婚证应受到怎样的处罚
结婚、离婚并无真假之分。只要男女双方履行了结婚登记程序,就产生结婚的法律效力,通过所谓“假结婚”的方式进行车牌买卖交易的违法的,这种行为其实......
·女方有病无力抚养孩子怎么办?
女方有病无力抚养孩子怎么办?当今社会,男女双方因为各种原因而结束婚姻关系的事情早就已经成为家常便饭。而父母离婚就涉及到孩子的抚养问题,一般......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下来多久能提车
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汽车作为代步工具已经普及全国,但汽车数量的增多同时也使得交通事故频发。大大小小的交通事故让人头疼,不仅会罚款扣分重则拘留......
·离婚之后债务怎么分配?
离婚之后债务怎么分配离婚诉讼中对债务进行处理首先得认定债务是否存在,判断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夫妻个人债务,然后确立债务承担的民事责任。如果在实......
·私募基金法人要求是什么?
私募基金法人要求是什么?法人是一个企业对外的代表,它跟我们公民一样都享有民事权利同时也必须承担民事义务,并且能够以自己的名义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农村30年土地使用权流转期限是怎样的?
农村30年土地使用权流转期限是怎样的?一、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农村土地流转指的是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含义,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