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工伤原因不明 工伤认定是否受影响

员工之所以在用人单位遭受到意外伤害,肯定是因为各方面的原因的。社保局也一般都会要求在提交的材料中,是需要交代清楚员工是因为什么原因受的伤,并且要有相关证明才可以。工伤受伤的原因肯定只有职工本人是最清楚的,但是如果因为工伤,员工直接死亡的话,很有可能就会导致工伤原因不明。那么工伤原因不明 工伤认定是否受影响呢?
  
  一、工伤原因不明 工伤认定是否受影响?
  
  有影响,需要核实受伤原因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工伤认定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报登记表》、《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申报证据清单》。并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合同书》复印件,或确立的有效证明,
  
  2、受伤害职工《职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害后诊断病历或职业病诊断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两人以上旁证证明(证人证言)
  
  属于下列情况的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交通事故或其它意外伤害的,需提交如“派工单”、“出差通知书”,或者其它能证明因工外出的“原始证明”材料;
  
  (2)属于上下班受机动车事故伤害的,需提交上下班的作息时间表、单位至职工居住地的正常路线图;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个人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需提供机动车驾驶证;
  
  (3)属于交通事肇事逃逸的,需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相关证明;
  
  (4)属于借用、劳务输出人员,需提交双方单位的协议书;借用或劳务输入单位的事故调查报告;并由劳动关系所在单位申报并提交劳动合同文本或其它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劳务输出职工名单(需经双方单位盖章确认);
  
  (5)直系亲属代表伤亡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还需提交有效的委托证明、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6)单位工会组织代表伤亡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还需提交单位工会介绍信、办理人身份证明;
  
  在我国,工伤原因不明 工伤认定肯定会受到影响的,遇到这种情况的话,员工的家属就需要在相关人员的帮助之下,调查清楚到底是因为什么原因遇到的工伤。在工伤原因都不清楚的情况之下,社保局是没有办法展开工伤认定的,相信这一点您也能够理解。比如说如果是员工自杀的这种情况,这当然不能要求用人单位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医患间的医疗纠纷能调解吗
      医患间的医疗纠纷能调解吗?医疗纠纷是侵权纠纷类型之一,当事人在纠纷中不仅可以自行达成和解,还可以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相应的行政机关或者法院进......


·被诈骗了应该如何报案
      可以直接到案发地公安机关报案,也可以通过信函、短信、互联网等形式报案。而最简单的方法就是拨打110全国统一报警电话。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


·土地使用证可以过户吗
      土地使用证可以过户吗?符合法定条件的土地使用证可以过户。集体土地,一般使农村土地,只能一个村户籍人员之间办理过户,需要买卖双方到村委会申请,......


·抢注商标应该注意什么事项?
      针对抢注商标应该注意什么?商标使用者要证明他人存在恶意抢注商标行为,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1、证明未注册商标有实际使用商标使用者可以提供带有商标......


·一、孩子都超18岁了离婚财产咋分?
      一、孩子都超18岁了离婚财产咋分?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


·劳务派遣人员的条件和提供劳务的方式
      劳务派遣人员的条件和提供劳务的方式乙方按甲方要求招聘、录用符合条件的人员,以劳务派遣的方式派往甲方(具体人数另约定)。二、劳务派遣人员的招......


·随着时代的不断变化,在日常的生活当中,大家因为工作的原因或者
      随着时代的不断变化,在日常的生活当中,您因为工作的原因或者经营的原因都少不了存在房屋出租的这样一种关系。一般来说房屋再进行出租的时候,都会签......


·专利专属诉讼时效是几年?
      专利专属诉讼时效是几年?专利专属诉讼时效是二年,《专利法》第六十八条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侵权......


·受疫情影响企业能不能降低员工工资?
      受疫情影响企业能不能降低员工工资?受疫情影响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如果有劳动合同约定或规章制度规定,企业生产经营和劳动者业绩相关,劳动者业绩......


·个人房屋出租协议怎么写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合同主体......


·私募基金是否必须托管?
      私募基金是否必须托管?怎么托管?私募基金是一种面向特定群体的基金的类型,它一般收益还是比较可观的,但是它的风险是比较高的。因此,很多人在进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