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离婚时婚姻财产法有何规定?

离婚时婚姻财产法有何规定?夫妻双方如果因为矛盾或者是纠纷无法生活下去那么这个时候很有可能选择离婚,但是离婚的时候如果有财产需要分割此时最好是协商好,如果没有协商好,离婚时婚姻财产法有何规定呢?下面就跟随我们一起来看一下有关的介绍吧。
   一、离婚时婚姻财产法有何规定?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到第一千零六十五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二、办理离婚的费用有哪些?
  1、协议离婚:几十元。
  如果好聚好散,您能协议离婚,当然是最省成本的方式。离婚证国家规定只能收取九元工本费,加上其他登记费用,几十元就能一切OK了。
  2、协议离婚公证费:可以免掉。
  有些当事人在签订离婚协议后,可能出于各种考虑有将该协议公证的打算。律师告诉您,离婚协议公证的意义不大,因为即使达到了离婚协议,却没有办理离婚手续的情况下,即使离婚协议经过了公证,离婚协议仍不能必然生效,公证与否没有太大的意义,几百元甚至几千元的公证费的开支意义就不是太大了。
  3、诉讼离婚,律师收费有几何。
  对当事人而言,往往事与愿违,在财产分割方面或感情是否破裂方面不能达到一致的情况也是非常常见的。男女双方一次次的谈判,总是不欢而散、没有结果。这种情况下,只有借助律师或法庭的力量,来达到离婚的目的,或加速离婚的速度。
  4、法院要收多少费?
  如果没有财产争议,法院离婚案件收费为两百元。但是,如果有财产正义,并且涉案处理的金额在一万元以上的,法院要加收诉讼费。
  5、房产评估也要收费。
  如果双方对于共同所有的房子价值存在较大争议,法院在双方不能达成协商一致而又不适用竞价方式的前提下,一般会建议原告申请评估机构进行房产评估的。一般每个法院都会与几个房产评估机构保持这种业务联系,让当事人在这几家评估机构中选择,这个费用收取也是要看房价的,评估公司收费高的会在房价的1%左右,有的评估公司价格会低一些,一套一百多万的房子只收取五千元的评估费,但总之,房价越高,评估费用越贵。
  如果是没有平均分割此时出现了争议最好是将对方起诉到法院,等待人民法院进行判决。但是为了避免以上出现的矛盾,最好是在结婚前订立一个婚前协议,这样就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纷争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正当防卫是怎么规定的
      正当防卫是怎么规定的一、正当防卫是怎么规定的正当防卫是我国刑法明文规定的违法阻却事由,阻却行为的违法性,不具有法益侵犯性。根据《刑法》第......


·销售伪劣农药罪判刑标准细分有哪些?
      销售伪劣农药罪判刑标准细分有哪些?销售伪劣农药罪判刑标准细分为三种情况,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或......


·离婚诉讼能否缺席判决?
      离婚诉讼能否缺席判决?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在审判实践中还是比较多见的。因夫妻长期不在一起生活,导致双方感情淡化,故法官在解决此......


·合同加盖什么章才有效力 ?
      合同加盖什么章才有效力?一、合同加盖什么章才有效力关于合同的印章,这里有一个长期存在的交易习惯的问题,在我国,合同印章反映当事人的意思表示......


·商住土地使用证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商住土地使用证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商住土地使用证的法律规定是为了完善土地征收制度,缩小土地征收范围,探索制定征收目录,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围,......


·私营企业交公积金的程序是什么?
      私营企业交公积金的程序是什么?一、私营企业交公积金的程序是什么?(一)办理登记。单位位应当准备以下材料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


·17岁犯抢劫罪能判几年
      十七岁犯抢劫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的相关法律条文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房屋租赁的期限最长是多久
      房屋租赁期限,是指承租人使用出租人房屋的期限,但是这房屋租赁的期限最长是多久呢,房主在租赁期间能不能卖房,如果房主租赁期间卖房怎么办,是否还......


·医院医疗事故置患者死亡如何鉴定?
      医院医疗事故置患者死亡如何鉴定?一、医院医疗事故置患者死亡如何鉴定?医患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卫生行政部门交由医学会组织鉴定的委托。医患双方......


·离婚后没有能力支付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后没有能力支付抚养费怎么办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百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现在劳动者旷工的现象是屡禁不止,甚至有的劳动者在旷工后就会提
      现在劳动者旷工的现象是屡禁不止,甚至有的劳动者在旷工后就会提起辞职。对于旷工辞职的劳动者,大部分用人单位都会支持的,那么旷工离职有什么后果?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