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基础工程质量验收内容有哪些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基础工程质量验收内容有哪些内容?
  
  一项工程完成之后是需要对这项工程进行质量验收的。在我们的国家质量验收是工程必不可少的一个重要环节。因此,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大都想知道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基础工程质量验收内容有哪些内容?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基础工程质量验收内容
  
  1、单位工程质量验收
  
  在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需自行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自检,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等应参加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的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验收的环节。
  
  此外,施工单位还应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若在自检的过程中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立即整改,且在整改完成后提交竣工报告。
  
  建设单位收到施工单位的竣工报告后,在其负责人的带领下组织监理、施工、设计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质量验收。
  
  在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后规定的15d内,由建设单位向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提供相关竣工报告、文件等进行备案。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工作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主体结构以及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的验收工作应由设计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的技术、质量负责人负责;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的验收应由设计、勘察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的技术、质量负责人负责。
  
  除此之外分部工程验收均由施工单位的相关人员负责。
  
  2、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时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通过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完整记录并汇总所有的检验批验收明细,在核查确保其符合标准后报给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且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需签字,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即为工程质量验收通过。
  
  此外,在验收分项工程时还需注意核对检验批的部位有无缺漏、检验批的验收记录及签字等是否齐全。
  
  检验批质量验收检验批验收时单位工程质量验收中最基础的部分。
  
  其标准需明确,且在检验批质量验收前施工单位应已完成自检工作。
  
  若存在问题需进行自行整改处理,然后再申请进行验收工作。
  
  验收人员应为符合资质的专业监理工程师。
  
  检验批验收须通过与现行规范进行对比,且细致地检查,详细核查施工记录、检查记录等。
  
  一项工程施工的结束并不意味着它就可以投入使用,只有当其通过验收后,才可以正式服务大众。
  
  所以,建筑工程的质量验收工作应认真对待,验收时由专业人员核查每一项工作,每一个流程都不能忽视。
  
  二、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资料包括哪些?
  
  1、地基验槽记录。
  
  2、基桩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3、地基处理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4、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5、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6、特殊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7、线路敷设验收报告。
  
  8、地基与基础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9、主体结构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0、装饰装修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1、屋面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2、给水、排水及采暖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3、电气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4、智能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在这里首先我们给您介绍的是我国单位工程质量验收以及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当然也包括在进行工程质量验收需要的一些具体材料等。可能您对于某个地方还是不太清楚建议咨询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非法杀害珍贵野生动物罪怎么判
      在我国像是丹顶鹤,东北虎,还有您比较熟悉的熊猫等这些,都是属于受国家保护的珍贵野生动物。因为这些动物本身在世界上的数量就非常的少,可以说对国......


·酒驾为什么无责而不是全责?
      酒驾为什么无责而不是全责酒驾后发生交通事故,酒驾人不一定就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交警部门认定事故的责任,是依据造成事故的原因,而不是驾驶员是否酒......


·车贷属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车贷属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一、车贷属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判断标准之一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应属于共同......


·私闯民宅骚扰怎么处理?
      私闯民宅骚扰怎么处理?私闯民宅是一个法律中规定的非法行为,指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即他人未经住宅主人许可或有权机关未依法定程序擅自侵入他人住宅的行......


·离婚出轨方要赔偿多少 出轨离婚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离婚出轨方要赔偿多少?出轨离婚赔偿的标准是什么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要是由一方存在出轨行为的话,那往往会导致夫妻最终离婚,当然这也不是必然的。不......


·不动产赠与合同必须公证吗?
      不动产赠与合同必须公证吗?不动产赠与一般来说是要签订赠与合同的,不少人在签订了不动产赠与合同后听说此类合同必须经过公证才行,那么在法律规定中......


·离婚后男方拒付抚养费什么后果
      夫妻离婚时候孩子的抚养费问题,其实这是不需要通过法院来进行判决的,因为本身抚养自己的孩子,这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是很多夫妻在离婚以后,男方......


·打架斗殴的相关法律规定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人都是有情绪的,脾气好的人很多,但是脾气不好的人也多,脾气不好的人往往都是不容易控制自己情绪的人,所以也是不理智不成熟的人,这些人在遇到与自......


·土地闲置费是什么意思?
      土地闲置费是什么意思土地闲置费是指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同意,超过规定的期限未动工开发建设造成土地荒芜、闲......


·离婚财产分割具体方法有哪些?
      离婚诉讼中,当事人双方争议最多的地方就是财产分割问题。无论是男方还是女方都想尽可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为如果财产分割之后再发现对方还有夫......


·故意伤害老人轻微伤怎么判
      故意伤害老人轻微伤怎么判?故意伤害老人轻微伤不会被判刑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