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劳动关系仲裁需要哪些证据?

劳动关系仲裁需要哪些证据?
  
  大多数的劳动纠纷都会涉及到一个问题,那就是劳动关系的问题,很多的劳动纠纷都是因为劳动关系不明确而导致的,所以如果想要获得自己想要的仲裁结果的话,那么就需要好好的收集相关的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才行,下面就给您简单的介绍一下劳动关系仲裁需要哪些证据?
  
  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以上证据都可以作为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者及时申请仲裁有利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其实很多人都不知道可以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是非常的多的,所以总有人会问劳动关系仲裁需要哪些证据,想要证明劳动关系,那么如果有劳动合同的话那是最好不过的事情了,但是如果没有劳动合同的话,那么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的工资条也是非常有力的证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老家只有土地使用证房子归谁所有?
      老家只有土地使用证房子归谁所有?随着城市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到城市发展,或者到别的地方发展,远离家乡,甚至在别的城市买了房子,在老家的房子只......


·用人单位可以辞退员工的情况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四十、四十一条规定,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法的情形有: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


·如何对集资诈骗款认定?
      民间借贷领域是非法集资的高发地,不少老百姓都上当受骗过。集资诈骗的危害很多,很多家庭因此支离破碎。法院审理集资诈骗案件过程中,对集资诈骗款金......


·家庭暴力包括哪种行为?
      家庭暴力包括哪种行为在家庭生活中遭受的家庭暴力一般包括身体虐待、言语虐待、心理虐待和性虐待。1.身体虐待:推、甩、踢、揍、掴、抓、咬、拗扭肢体......


·死者的抚恤金和丧葬费算遗产吗?
      死者的抚恤金和丧葬费算遗产吗?死亡抚恤金及丧葬费都是死者去世后单位给付的,并且都是给付死者家属的,不是死者生前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因此,死亡抚......


·行为人肇事逃逸构成什么罪?
      行为人肇事逃逸构成什么罪?一、肇事逃逸构成什么罪构成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罪的构成是怎样的1、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


·民事诉讼需要的资料
      民事诉讼需要的资料一、起诉书1、当事人应提交起诉书正本一份,并根据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2、起诉书应为手写或打印,手写起诉书的,应用蓝黑色或......


·开封市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有哪些?
      开封市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有哪些?开封市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有哪些?第九条 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一)涉及......


·一、个人商标续展不需要营业执照吗?
      一、个人商标续展不需要营业执照吗?个体户商标续展需要营业执照。商标续展是不可以用别人营业执照的,没有营业执照是无法办理续展的。《商标法》第......


·一、老人去世存款收遗产税吗?
      一、老人去世存款收遗产税吗?老人去世存款不收遗产税,继承个人银行存款需要缴纳公证费用,一般按照所继承财产价值的2%收取。若继承人之间有争议,不......


·离婚经济补偿条件是怎样的
      离婚经济补偿条件是怎样的依据规定,可以获得离婚经济补偿的具体条件如下:1、夫妻已经约定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分别所有(1)夫妻双方采取约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