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我国法律中非法集资是什么意思

近几年非法集资这个词反复在新闻和网络上出现,最初您都以为自己参与的是一个投资项目,最终却发现是骗子的新手段,很多人甚至因此而倾家荡产,但是很多人也说不要把投资和非法集资混为一谈,那么到底该怎么区分,不如我们就来看看非法集资是什么意思?
  
  一、非法集资是什么意思
  
  目前关于非法集资还没有唯一的准法定概念,而且刑法也没有规定非法集资罪的罪名,根据刑法规定,与非法集资有关的罪名有: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等。   
  
  根据《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其特点是: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  
  
  二、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三、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  
  
  四、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    
  
  二、“非法集资”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  
  
  (1)通过发行有价证券、会员卡或债务凭证等形式吸收资金。  
  
  (2)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高息集资;  
  
  (3)利用民间会社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4)以签订商品经销等经济合同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5)以发行或变相发行彩票的形式集资;  
  
  (6)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  
  
  (7)利用果园或庄园开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近年来骗子手段日益翻新,层出不穷,打着投资,收藏,承建等各种名号进行非法集资活动,而我们只有知道非法集资是什么意思,才能更好的区分正常投资和非法集资,并且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财产安全,以防被别有用心的人骗走自己的辛苦钱。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车辆驾驶证属夫妻共同财产吗?
      车辆驾驶证属夫妻共同财产吗驾驶证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


·在我国什么是知识产权贯标?
      在我国什么是知识产权贯标?一、在我国什么是知识产权贯标?知识产权贯标是指贯标对于企业来说,就是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企业知......


·要注意学习《劳动合同法》。
      要注意学习《劳动合同法》。无论什么专业毕业,掌握《劳动合同法》中有关权利义务,合同订立、履行、变更、终止和解除等规定,既可及时要求用人单位......


·工伤认定有争议怎么办?
      工伤认定有争议怎么办?现行认定工伤的法律和政策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和全国总工会《劳动......


·公司合并的法律程序
      公司合并的法律程序为了让减少成本,提高利润,同一个公司,不需要两个人事部和财务部,而且便于控制流程,节省时间和成本浪费。因此大多数公司会选择......


·宝宝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宝宝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一般情况下,年轻夫妻生下宝宝后,会在一个月内为其办理户口,起好名字。如果后期感觉名字不好,或者存在歧义,也是可以改的......


·刑诉证据种类包括哪些?
      刑诉证据种类包括哪些?国家制定的诉讼法是多种多样的,具有民事、?刑事、??行政几个诉讼法,他们的证据都是有所不同的,分类也是相当的明确,很多......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名册记载事项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发行记名股票的,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各股东所持股份数;  (三)......


·泗水县2023年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泗水县2018年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


·履约保证金的特点
      第一,招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出中标单位提交履约保证金时,此项条款方为有效,如果在招标书中没有明确规定,在中标后不得追加。这就维护了招......


·刚签合同如果毁约怎么办
      刚签合同如果毁约怎么办?合同违约后违约方要承担违约的责任,如果违约是由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