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近年来人们的收入水平日渐提高,购买不动产因为安全度高而成为了

近年来人们的收入水平日渐提高,购买不动产因为安全度高而成为了人们选择最多的投资之一,但是因为一线城市和二三线城市间阶梯式的房价,让很多在北上广等一线城市工作的高薪人群选择在节奏轻松,房价稍低二三线城市购房给父母,或者给自己将来养老,但是购房过程是冗长且复杂的,而在高频率快节奏城市工作的人一分一秒都是钞票,耽误不得,那么买房子本人不在怎么办?
  买房子本人不在怎么办?一般情况需要本人亲自办理手续,如果本人有其他原因不能到场亲自办理手续,可到指定一名代理人到公证处办理正规的委托代理手续后,代理人持公证书到当地的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办理相关手续一样有效。
  第一步 看房
  
  验明产权是关键 买房一定要看土地、房屋产权的关系是否明晰,有无遗留纠纷问题,防止一房两卖;审定房屋产权的完整性、真实性、可靠性。注意产权证上的业主姓名与售房者是否相符,有无抵押或共有人等;要搞清楚所购房子是商品房、集资房还是经济适用住房。集资房需要单位盖章后才能真正上市交易,而经济适用住房要住满5年才能上市交易。
  第二步 签合同
  确认买卖双方合法身份 行家提示:签署房产中介合同前一要审查其资格,看是否办理了工商登记手续;二要审查对方的委托授权书,以确认对方是卖主的合法代理人。 签订《买卖契约》时,买方需交纳购房首付款或订金,切记此款应亲自交给卖主,并由卖主出具收据。交给其他人,一定要审查对方的委托授权书,以确认对方是否是卖主的合法代理人。
  第三步 办手续
  
  必要程序不能简化 经过选房、看房、签合同三个步骤后,将进入买房的实质性阶段。具体是:房屋面积测绘、房屋价值评估、房屋抵押贷款、房屋产权过户、取得回执。行家提示:购房后应尽快办理房产证,并督促卖方尽快迁出户口;千万不要简化程序,不要私下交易,要合法、彻底办理过户手续。产权过户必须报经产权部门才能完成过户手续。
  第四步 交房
  
  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办理完所有手续后,买卖双方按合同条款交接房屋,验收房内不得拆除的房屋装修和附属设施,验收合格后买方付款。行家提示:买方在未取得房产证前,不应付清全部房款。关于税费的交纳应在《买卖契约》中注明由哪一方缴纳,未注明的要按照规定各自承担;最后,按照房地产交易中心规定,领取房产证时,必须本人到场,如本人因故不能到场领证,应提前办理委托领证公证手续。在这个随处都有商机的年代,很多房屋中介也发现了做购房代理人这个商机,当然,如果您购房的城市这个行业还不够成熟的话还是要谨慎,毕竟房屋买卖除了大额的钱款交易还有诸多禁忌,但是实在没时间到现场,买房子本人不在怎么办?那只能找个靠谱的房屋代理人,在这之前充分了解过程和相应手续,以防不备。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父母要对孩子负刑事责任吗?
      父母要对孩子负刑事责任吗?儿女犯罪后父母不承担刑事责任,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儿女的子女是未成年人,则有扶养的责任。1、带领孩子主动自首,如实......


·配偶下落不明的可以起诉离婚吗
      ,若一方想要离婚,但在起诉的时候才发现配偶下落不明,遇到这样的情况,是否还能起诉离婚呢?毕竟这种时候连对方的人都找不到,当事人就开始怀疑自己......


·自书遗嘱要不要去公证处公证自书遗嘱
      自书遗嘱要不要去公证处公证自书遗嘱,只要是立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的内容合法,没有处分他人的合法财产,有自己的签名,手印,签订日期,也就是......


·公司债权人和股东的区别是什么
      公司债权人和股东的区别是什么1、股东拥有的是所有权,债权人拥有的是债权。2、股东一般不能退股,只能转让。债权到期后,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请求偿还......


·长期的职业病算不算工伤
      长期的职业病算不算工伤一、长期的职业病算不算工伤职业病属于工伤。根据我国2011年1月1日实行的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一般包括因工伤......


·离婚案件孩子抚养权怎么争取
      现代婚姻中,离婚倒是轻松了,可是孩子抚养权争夺可难了,那么离婚案件孩子抚养权怎么争取?这里一个基本原则:无论判决如何,一定要以对未成年人孩子......


·行贿五万元应该怎么判刑?
      一、行贿五万元应该怎么判刑?如果只从行贿数额来看,不考虑使国家利益造成损失情况,行贿5万元的法定量刑应该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检察机关立案后......


·法律规定吸收多少钱算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因为对于集资者的强大利益诱惑,使得其在近年来蓬勃发展。也带来了一定的社会问题。因此,我国法律也对其进行了更加严厉的打击。那么,法律规......


·人身损害赔偿与工伤赔偿
      很多劳动者在工作的过程中遭受了身体受伤,由于不懂相关法律规定,于是就不知道用什么样的方法去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有时会把劳动工伤案件当作普通的......


·不到法定结婚年龄的人婚姻是否始终无效
      不到法定结婚年龄的人婚姻是否始终无效一、不到法定结婚年龄的人婚姻是否始终无效一方或双方未达到法定婚龄而结婚,是违反婚姻法的行为,这样的婚......


·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况有几种
      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况有几种1、提起诉讼或仲裁。指权利人提起民事诉讼或仲裁,请求法院或仲裁庭保护其权利的行为。同时应注意,权利人起诉后又撤诉的应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