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离婚抚养费都包括哪些内容

无论夫妻是否要离婚,对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都是不会改变的,毕竟我国法律中也有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法定的。而即使在双方离婚的情况下,解除了婚姻关系,也不能阻断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其中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就需要支付抚养费。那么离婚抚养费都包括哪些呢?我们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婚姻法中对于子女抚养的规定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由此,抚养子女是为人父母的法定义务,父母之间的婚姻关系不论是否存续,其与子女的血缘关系都是不可割裂的,即使夫妻之间解除了婚姻关系,双方仍是子女的父母,不管是否子女随哪一方生活,双方仍都对子女有抚养的义务,子女在双方年老以后,也同样具有赡养双方的法定义务。
  二、离婚抚养费都包括哪些
  既然抚养子女是夫妻双方的法定义务,那么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又如何来履行这种法定义务呢,这就涉及到了抚养费问题。在离婚案件中,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一般是通过支付子女抚养费来尽到自己的义务。那么,抚养费具体都包含哪些费用呢?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一条规定,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三、抚养费的支付标准
  在明确了抚养费的具体项目之后,我们再来看看抚养费如何计算的问题,在具体实践中,确定子女抚养费的主要需从以下几方面给予考虑:1、子女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一般会结合这三方面的因素进行综合考虑从而确定抚养费的计算方式和具体数额。
  四、抚养费的支付方式
  在抚养费的数目确定后,涉及到一个如何履行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往往采用以下三种方式:1、定期支付因为子女的抚养费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逐渐产生的,从而定期给付是最常用的一种支付方式,一般根据离婚双方的协商分月、分季或分年进行支付。2、一次性支付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开始会逐渐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3、以物折抵在离婚纠纷中,双方可以充分进行沟通协商,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以夫妻共同财产中其应当分得的部分进行折抵小孩的抚养费,例如房产、车辆等,这也是给付子女抚养费较为可行的方式之一。但现实中,父母抚养子女一般只需要到子女18周岁成年就可以了。当然如果有特殊情况的话,此时也是可以特殊进行处理的。要是需要对抚养费作出变更,最好协商作出处理,要是无法协商一致也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学籍档案是什么?
      学籍档案对学生来说是很重要的一项资料,学籍档案一般都是纪律学生的一些基本情况以及学校对学生的一些评价,学籍档案随着学生学历的上升也会根据学校......


·主动辞职是否能办理失业金
      主动辞职是否能办理失业金自己主动辞职不可以领失业保险金。我国《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了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三个具体条件:(一......


·身份证到期提前多久办理
      身份证到期提前多久办理对于90后初期的朋友们来说,自从16岁拍了那个丑陋无比的身份证之后,终于即将迎来身份证到期换证了。对于不同的年龄段,身份......


·隐瞒门诊病历算骗保吗
      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分析。《保险法》第十六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孩子抚养费又谁出?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孩子抚养费又谁出?婚姻法第37条明确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负担费用的......


·对于员工的工资,一般是由用人单位与员工协商而定的,但这也必须
      对于员工的工资,一般是由用人单位与员工协商而定的,但这也必须要符合法律的规定,不能低于国家的最低工资标准。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员工工资......


·春节假期延长期间上班的工资怎么算?
      春节假期延长期间上班的工资怎么算?春节假期延长期间并不属于法定节假日,因此在春节假期延长期间上班的应当按照休息日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报酬。根据《......


·一、民法典俩人离婚财产怎么分?
      一、民法典俩人离婚财产怎么分?(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


·股票质押交换公司债券的条件是什么?
      股票质押交换公司债券的条件是什么?一、股票质押交换公司债券的条件是什么?本次发行债券的金额不超过预备用于交换的股票按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20个......


·员工因为工作原因造成他人损害,谁来赔偿?
      根据《民法典》第1191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


·犯罪中止后投案自首应该怎么判刑?
      犯罪中止后投案自首应该怎么判刑?一、犯罪中止后投案自首应该怎么判刑?犯罪中止后投案自首可能会被从(减)轻处罚,法院在判决处罚时会遵守以下规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