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2023司法鉴定的流程包括哪些环节?

人们在打民事官司的时候,经常会围绕物证书证等展开讨论,当事人对材料表示异议的,可以向律师事务所发出委托,请求司法鉴定。现如今,司法鉴定在民事诉讼过程中起到了不小的作用。那么,2018司法鉴定的流程包括哪些环节?下面我们就给您具体做个分析。
  
  
  
  
  一、司法鉴定的流程有哪些环节?
  
  1、委托:
  
  (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
  
  2、受理:
  
  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如下决定:
  
  (1)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
  
  (2)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在收领委托材料之日起7日内对是否受理作出决定;
  
  (3)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退回鉴定材料并向委托人说明明理由;
  
  (4)对于函件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收到函件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
  
  3、初次鉴定
  
  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后,由司法鉴定机构指定的司法鉴定人、或者由委托人申请并经司法鉴定机构同意的司法鉴定人完成委托事项。
  
  4、复核鉴定
  
  对鉴定结论有异议需进行复核鉴定的,其他资质较高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复核鉴定。复核鉴定除需提交鉴定材料外,还应提交原司法鉴定文书。
  
  5、司法鉴定文书的出具
  
  司法鉴定机构在法定或者约定的鉴定期限内完成司法鉴定后,应当按时出具司法鉴定文书。司法鉴定文书正本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交委托人,两份由司法鉴定机构存档。
  
  6、出庭
  
  司法鉴定人应当按照司法机关或者仲裁机关的要求按时出庭。司法鉴定人出庭时,应当出示《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书》。
  
  二、法人申请司法鉴定业务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明确的业务范围;
  
  2、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所必需的仪器、设备;
  
  3、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所必需的依法通过计量认证或者实验室认可的检测实验室;
  
  4、每项司法鉴定业务有三名以上鉴定人。
  
  综上所述,当事人申请司法鉴定,应当通过律师或者法院提出。司法鉴定所受理后,符合条件的,组织专家展开鉴定,经过初次鉴定后再进行复核,然后,出具鉴定意见书,这就是司法鉴定流程包括的基本环节,鉴定所要严格按照程序办理,确保鉴定结果客观,公正。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聘用合同可否代替劳动合同
      现实中,有不少的用人单位在本该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却现在用聘用合同来代替劳动合同。那从法律上来看,究竟聘用合同能不能代替劳动合......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以下几个原则:(一)合法原则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以下几个原则:(一)合法原则。合法是劳动合同有效的前提条件。所谓合法就是劳动合同的形式和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首先......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与验收有哪些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与验收有哪些要求?对于现在的人们来说,买房子是件既简单又困难的事,对于建筑商更是,建筑工程质量的好坏影响着他们的收入,建筑......


·事实婚姻的定义是怎样的
      在我国,婚姻具体可以分为法律婚姻与事实婚姻。其中事实婚姻就是没有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相应结婚手续的婚姻状态。但从法律角度来看的话,这个事实婚姻的......


·关于社保按照加班工资交吗?
      关于社保按照加班工资交吗?加班费需要缴纳社保金。我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


·新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新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随着城市建设的加快,农村征地越来越多,征地补偿是国家对于被征收的土地实行的一项经济补偿措施。被征地的农民最关心得就......


·法院判刑后当场收监吗
      不是。判决后,首先看有没有人上诉,有人上诉会继续羁押在看守所,等待二审;没人上诉的话,法院交付监狱、公安机关等执行机关执行。如果符合法定情形......


·合同到期 员工不续签有补偿吗?如何计算?
      合同到期员工不续签有补偿吗?如何计算?一、合同到期员工不续签有补偿吗?劳动合同到期后,如果是员工不愿续约的,一般情况下员工不可以再要求用人单......


·如何理解刑诉法262条的规定?
      为了使人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了多项刑事法律规范,不同的法律条文限制的范围是不一样的。由于不少公民对于减刑、缓刑的规定不甚了......


·属于夫妻一方债务有哪些
      属于夫妻一方债务有哪些一、属于夫妻一方债务有哪些夫妻一方个人债务是指由举债人个人承担偿还义务的债务,与配偶无关,包括婚前个人债务和婚后个......


·刑讯逼供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对于刑讯逼供犯罪,首先其犯罪主体是特殊的,即为国家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其次犯罪对象也是特殊的,即只能是刑事案件当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而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