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外地人在上海买房的限制条件 对非本市的户籍的居民家庭来

一、外地人在上海买房的限制条件
  
  对非本市的户籍的居民家庭来购房的,需提供一年以上的(13个月)纳税或者社会保险的缴纳证明,才可购房。不过还要缴纳房产税。符合下面的几种条件的,房产税是可优惠的:
  
  1、对符合国家以及本市的有关规定引进高层次的人才、重点产业的紧缺急需的人才,持有本市的居住证并且在本市工作并且生活的,其在本市新购并且属于家庭的唯一的住房,暂免进行征收房产税。
  
  2、对持有本市的居住证已经满三年并且在本市来工作生活的购买人,其在本市新购并且属于家庭的唯一的住房,可以暂免征收房产税。
  
  3、持有本市居住证但不满三年的购房人,其上述住房先按规定征收房产税,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三年且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上述住房已征收的房产税,可予退还。
  
  4、想申请首套的话,那买房时还需要提供你户籍所在地的首次购房证明。
  
  二、外地人上海买房限制条件—证明
  
  1、已婚人士,能提供结婚证(婚姻证明)。
  
  2、本人在上海本地无房。
  
  3、能提供出在上海2年内累积缴纳13个月的税单或是社保。
  
  三、外地人上海买房限制条件—户口问题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获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奖励的人员等11类引进人才可直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引进人才已婚的,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同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2、海归符合三条件可申办户籍。
  
  根据《留学回国人员来沪工作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实施细则》,同时具备:
  
  1、回国后直接来上海工作;
  
  2、用人单位与留学回国人员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期限一年(含)以上,剩余合同期限须六个月(含)以上;
  
  3、申办人员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须五年以上等3项条件。
  
  留学回国人员可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3、非沪籍毕业生打分。
  
  2004年起,非上海生源进沪就业办理上海市户籍的高校毕业生将要被打分,申请者的各项要素累计分值只有高于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室公布的“标准分”,才可以办理上海市户籍。无房者不必买房再居转户可挂靠人才。持《上海市居住证》,,符合条件的来沪创业、就业人员均可通过申请以获得上海户籍。
  
  (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二)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三)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所得税;
  
  (四)在本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
  
  (五)无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外地人如果想要购买上海的房子,需要了解限制条件,提前查询相关手续,准备好各种相关证明和户口,外地人在上海买房的相关条件,具体变化还要依据现在实行的买房条例。外地人只要准备齐全相关材料,就不用担心在上海买房子的问题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醉驾认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醉驾认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此时需要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


·又到了新的一年
      又到了新的一年,买房的热潮却没有因为房价的高涨而停止,反而还是越来越多的人正筹划着买房,虽然房价贵是贵了点,但挤一挤还是可以承受的,但如果买......


·诉讼时效期届满当事人还可以提出诉讼请求吗?
      诉讼时效期届满当事人还可以提出诉讼请求吗?可以提出,但具体是否受理应当由司法机关来作出处理。诉讼时效分为普通诉讼时效和特殊诉讼时效。普通诉讼时......


·轻微交通肇事逃逸怎么处罚
      轻微交通肇事逃逸怎么处罚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应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


·哪些情况办理的离婚证无效
      哪些情况办理的离婚证无效1、男女双方非自愿离婚。《婚姻法》第31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离婚必须是......


·公司法规定的出资没到位可以分红吗
      公司法规定的出资没到位可以分红吗?公司存在的基础是其有独立的资产,能以自己的全部资产承担债务,就实际情况而言,公司资产的来源主要是股东的出资......


·一、什么情况下签非全日制劳动合同?
      一、什么情况下签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当员工进入单位所从事的工作是非全日制性质的兼职时就需要签订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法律无强制性规......


·老板拖欠工资公司赔偿吗
      拖欠工资公司赔偿吗根据劳动法规定:1、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经济补偿金。2、......


·醉驾撞死人判刑多久
      醉驾撞死人判刑多久醉驾发生交通事故并且致人死亡并非一定构成交通肇事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没买社保的工伤鉴定能不能做
      没买社保的工伤鉴定能不能做可以。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单位的法定义务,单位不交保险的责任在单位,你可以申请工伤鉴定,赔偿责任由公司承担。也就是说,......


·民事诉讼执行时效的规定是什么
      民事诉讼执行时效的规定是什么  一、民事诉讼执行时效的规定是什么  申请强制执行期间为2年,适用中止、中断规定,自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1......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