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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人证言格式范本是怎样的

实际上我国公民对于生活当中违法乱纪的事情都有责任和义务进行揭发的,尤其是在一些民事纠纷或者刑事案件当中更是如此。有的时候证人的证言是案件的关键所在,证人在作证的时候可以通过口头的形式,也可以提交相关的证人证言文书,所以很多人其实也比较关注,证人证言格式范本格式是怎样的?
  
  一、证人证言格式范本格式是怎样的?
  
  证人证言
  
  证人:???????
  
  ??????? 族, ??????? 年??????? 月??????? 日生,职业??????? ,住??????? 。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证言内容:
  
  证人:
  
  ??????? 年??????? 月??????? 日
  
  二、哪些人可以作为证人?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根据刑事诉讼法,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一)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并且这种缺陷或者年幼要达到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程度时,才能排除其证人资格,而是否达到了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程度,不能以个人主观判断,必须由专门人员的鉴定来确认。
  
  证人必须有作证能力,对于证人的作证能力应当采取推定法,即推定每一个人都有作证能力,如果要否定一个人的作证能力,必要时可以进行审查或者鉴定。
  
  (二)证人只能是自然人,单位或者组织出具的证明材料,只能以书证的形式出现,而不能以证人证言的形式出现。
  
  (三)证人证言必须坚持个别化原则,即一人一证,利用座谈会形式形成的材料不能作为证人证言使用。
  
  (四)证人的身份是由于他(们)对案件情况的感知在客观上与案件之问形成了相应的证明关系所决定的,因此证人具有不可替代性,证人不能由办案人员随意指定或更换。
  
  证人必须亲口陈述或亲笔书写证言,除办案人员制作笔录以外一般不能委托他人代理。
  
  这种不可替代性同时决定了证人作证的优先,即当诉讼中的证人身份形成以后,他(们)将不可以在诉讼中担任侦查、检察、审判人员及鉴定人、翻译人员等。
  
  (五)证人是指除了当事人以外的了解案件情况并向公安司法机关陈述的人,因此“所有知道案情的人都是证人”的说法是错误的。
  
  (六)见证人,是指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应办案人员要求对诉讼中的某些法律行为进行见证的人。
  
  例如,对勘验、搜查、扣押物证、书证的诉讼程序行为是否合法所进行的见证,由于这些证明行为不是针对案件事实而作,所以,见证人不是证人。
  
  有一点您要知道的是,证人证言格式范本格式其实并没有固定统一的格式。因为证人帮助相关人员作证,本来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帮助我国公检法机关人员办案的,因此国家也不会对证人证言的格式进行太过严格的要求。其基本格式就像我们在上文为您整理的那样,是非常简单的,不过做人在作证的时候要对自己所陈述的证言内容负法律责任。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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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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