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简单一点的劳动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劳动者去用人单位面试的时候,在通过面试之后,一般用人单位都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签订的话,劳动者是可以走相关法律程序来维权的。那么到底简单一点的劳动合同范本的具体格式是怎样的,下面就有由我们来告诉您。
  
  下面是我们为您整理的简单一点的劳动合同范本。
  
  甲方(用人单位)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
  
  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就甲方招用乙方一事,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1、本劳动合同为(选择其中一项并填写完整) :
  
  A.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B.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 年 月 日起。
  
  C.以完成 工作为期限。
  
  2、本合同包含 个月的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条、工作地点: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县) 路 号 .
  
  第三条、工作内容:
  
  1、乙方同意在甲方 部门(或岗位)担任 职务,乙方具体工作内容按照甲方的岗位职责要求执行。
  
  2、若因乙方不胜任该工作,甲方可调整乙方的岗位并按调整后的岗位确定一方的薪资待遇;如乙方不同意调整,甲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按照国家规定发放。
  
  3、在工作过程中,因乙方存在严重过失或者故意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四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标准工时制,甲方保证乙方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具体工作时间由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安排,乙方应当服从。
  
  2、休息休假:甲方按照国家的规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五条、劳动报酬:
  
  1、乙方月工资标准为人民币 元,其中试用期内工资为人民币 元;
  
  (若实行计件工资的按照以下标准计法工资: )
  
  2、因生产经营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或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甲方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发放加班费。
  
  3、甲方保证按月发放工资,具体发放日期为 .
  
  第六条、社会保险:
  
  1、甲方按照国家的规定为乙方办理各项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2、依法应由乙方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甲方从乙方应得工资中扣缴,乙方不得有异议。
  
  第七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甲方为乙方提供劳动所必需的工具和场所,以及其他劳动条件;保证工作场所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并依法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预防职业病。
  
  第八条、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
  
  第九条、乙方应当保守工作期间知悉甲方的各种商业秘密、知识产权、公司机密等任何不宜对外公开的事项,否则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乙方承诺在签订本协议时,未与其他任何单位保持劳动关系或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否则,给其他单位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单独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
  
  1、若乙方需解除劳动合同书,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书面通知以送达甲方 (具体部门、职务)为准;
  
  2、有关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事项,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执行。
  
  3、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乙方应当将正在负责的工作事项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财物与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员进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办理交接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4、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乙方依法应获得经济补偿金,但乙方未与甲方办理工作交接前,甲方暂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十二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本着合理合法、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以及地方性法规等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的变更,应当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签约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综上所述,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简单一点的劳动合同范本,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关系的凭证,所以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一定要看清相关条件,谨防受骗,如果您还需要相关资料的查询,可以在线咨询我们相关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诉讼中的船舶留置权如何取得,有哪些条件
      诉讼中的船舶留置权如何取得,有哪些条件对于留置权,可能很多人都觉得陌生。这是指在一方不按照约定支付相应费用的时候,另一方有权就其财物进行扣押......


·专利评估方法是什么?
      专利评估方法是什么一、基本要求在对专利进行评估时,首先要考虑、研究专利的有效性、种类、权利期限等与专利自身密切有关的问题,准确把握影响专利......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危害性有哪些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危害性主要是:1、扰乱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造成竞争秩序混乱;2、削弱和窒息市场经济竞争机制的应有的活力和作用,严重阻碍了技术......


·中期票据和公司债有什么区别?
      对于有些人来说,可能认为中期票据和公司债都是一样的,可是,其实并不然,中期票据和公司债也是有一定区别的,我们现在的社会,瞬息万变,已经不是以......


·一、共同财产没有分割可以立遗嘱吗?
      一、共同财产没有分割可以立遗嘱吗?夫妻共同遗嘱是指夫妻之间经过商量,对共同财产采取一致意见,用同一个遗嘱的方式处理死后的财产。夫妻共同遗嘱......


·第二次开庭后多次时间宣判结果?
      在我们国家的法律是最完善最健全的,保护着老百姓们的利益和权力,保护着人民群众的财产不受到损失,那么第二次开庭后多次时间宣判结果?其实在法律上,......


·根据法律规定雪天摔伤算不算工伤?
      根据法律规定雪天摔伤算不算工伤?根据法律规定雪天摔伤有可能算工伤,如果是在履行工作任务的过程当中摔倒的,那么也是可以算是认定工伤的。《工伤保险......


·并购重组的股票会怎样?
      并购重组的股票会怎样?并购重组的股票会怎样基本概念:上市公司通过收购资产、资产置换、出售资产、租赁或托管资产、受赠资产,和对企业负债的重......


·二手房屋买卖诈骗类型有哪些?
      二手房屋买卖诈骗类型有哪些?1、施骗者多是伪造虚假身份,利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为诱饵,在办理房屋更名过户手续之前,向购房者索要定金及部分或全部......


·传销定罪是如何判定的?
      目前我们所知的,有许多传销组织、传销行为。从各个新闻事件来看,传销祸害了许多家庭。我们需要知道的是,传销的目的是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


·私募和非法集资的区别有哪些?
      私募有很多种形式,非法集资的手段也有多种。私募和非法集资的区别有哪些?两者除了合法性外还有着好几种区别,私募是针对特定的投资者,而非法集资是面......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