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诉讼管辖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知识产权诉讼管辖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一)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被控侵犯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产品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专利方法使用行为的实施地,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制造、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实施地;上述侵权行为的侵权结果发生地。原告仅对侵权产品制造者提起诉讼,未起诉销售者,侵权产品制造地与销售地不一致的,制造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以制造者与销售者为共同被告起诉的,销售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销售者是制造者的分支机构,原告在销售地起诉侵权产品制造者制造、销售行为的,销售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二)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商标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经常性储存、隐匿侵权复制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关、版权、工商等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侵权复制品所在地。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商标侵权纠纷案件,对涉及不同侵权行为实施地的多个被告提起的共同诉讼,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被告的侵权行为实施地人民法院管辖;仅对其中某一被告提起的诉讼,该被告侵权行为实施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三)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的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对难以确定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发现侵权内容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地。(四)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的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对难以确定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发现该域名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地。(五)植物新品种侵权纠纷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侵权行为地所属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植物新品种侵权纠纷案件中的侵权行为地,是指未经品种权所有人许可,以商业目的生产、销售该植物新品种的繁殖材料的所在地,或者将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重复使用于生产另一品种的繁殖材料的所在地。(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侵权纠纷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侵权行为地所属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或者所属的经济特区所在地的或者所属的大连、青岛、温州、佛山、烟台市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七)其他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八)知识产权权属纠纷案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九)知识产权合同纠纷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通过上文相信您可以看出,知识产权诉讼管辖的问题是需要根据不同的具体案件来确定管辖法院的。比如说是因为专利权被侵犯的话,可以直接向被告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如果是著作权被侵犯的话,可以直接向侵犯行为的实施地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请求,这一点具体要看侵犯的知识产权是属于哪一类型的才能够确定管辖法院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安龙县鱼塘征地补偿如何计算
安龙县鱼塘征地补偿如何计算城市征地用于发展虽说会进行规划尽量的避免一些大规模的拆迁,但很多时候这些都是无法避免的,其中我们可能涉及到的内容就......
·离婚案件的当事人是否必须要出庭
离婚案件进入到诉讼程序的时候,就需要通过公权力来解决相关的问题。而此时,要是有一方不出庭进行辩论、质证的话,就有可能导致案件情况无法审理清楚......
·现在分居多长时间自动离婚?
现在分居多长时间自动离婚?一、现在分居多长时间自动离婚?分居多久都不能自动离婚;因感情不和分居2年以上是可以起诉离婚的,夫妻双方不能协商一......
·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认定的依据是什么
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认定的依据是什么一、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认定的依据是什么1、司法实践中,在认定某种行为是否构成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时,主要是......
·无效劳动合同情形有哪些
无效劳动合同情形有哪些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
·赠与合同的撤销撤销条件是什么
一、赠与合同的撤销撤销条件是什么?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的情形如下: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
·成都没有土地使用证的房子能买吗
成都没有土地使用证的房子能买吗?没有土地使用证的房子最好不要购买,有房产证却没有土地使用证的原因主要是土地为集体所有或者国有划拨土地。这不会影......
·涪陵区最新征地补偿的标准有哪些
涪陵区最新征地补偿的标准有哪些涪陵区最新征地补偿的标准有哪些依据《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农村房屋......
·被撤三的商标续展手续怎么办理?
被撤三的商标续展手续怎么办理?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
·仲裁裁决的中止执行规定是什么?
仲裁裁决的中止执行规定是什么?仲裁裁决的中止执行规定是在存在着一些特定的情况之下,是可以暂时停止裁决的,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
·股东退股的条件
股东可以申请退股要满足下列的几种情况之一:1、公司连续五年及以上都处在盈利的状态,但是不给股东分配应得的利润,该利润是合法合规的该分配的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