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在我国房屋完税证明是谁的名

在我国房屋完税证明是谁的名我国公民在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或者是二手房交易的过程当中都要交房产税。由于现在房产的价值导致只要涉及到房产的相关税费发票,或者说是房产证上的名字,很多人都是非常的草木皆兵的。即使在交完税以后,甚至有人都特别的关注,在我国房屋完税证明是谁的名?
  一、在我国房屋完税证明是谁的名?
  写合同上的名字完税证明是税务机关开出的,证明纳税人已交纳税费的完税凭证。因我国的税收体制原因分为国税完税凭证和地税完税凭证,都用于证明已完成纳税义务。最常见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完税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缴款书”等。
  二、完税证明的分类
  
  1、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是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人,获得的税务机关开出的一份缴纳税收额度的一个证明。纳税人需要开具完税证明的,应由本人提供合法的身份证明,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在本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税额为其开具。代扣代缴义务人在代扣税款时为纳税人开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代扣代收税款凭证》、自行申报纳税人缴纳税款时取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完税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书》,是缴纳税款的完税凭证,与完税证明具有同等证明作用。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对纳税者来说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如在办理贷款、购房、出国、移民、求职、保险等事项的手续过程中,个税完税证明都是不可或缺的重要凭证。
  2、车船购置税完税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本条例规定的车辆的单位和个人,为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车辆购置税。车辆购置税的征收范围包括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纳税人应当持主管税务机车船购置税完税证明关出具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证明,向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购买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进口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取得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车辆购置税税款应当一次缴清。
  3、车船税完税证明
  纳税人缴纳车船税,可以自行向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纳,也可以在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同时由保险公司代收代缴。对于纳税人直接向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纳车船税的,主管地税机关应向纳税人开具注有牌号、计税数量等车辆信息的完税凭证。纳税人一次缴纳多辆机动车车船税的,可合并开具一张完税凭证,分行填列每辆机动车的完税情况;也可合并开具一张完税凭证,同时附缴税车辆的明细表,列明每辆缴税机动车的完税情况。
  4、境外公司企业所得税完税证明
  按照中国税法规定,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直接从事建筑、安装、监督、施工、运输、装饰、维修、统计、调试、咨询、审计、代理、管理、承包工程、文化、体育等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应缴纳企业所得税,外国企业或付款单位,在购付汇时,应提交税务机关出具境外公司企业所得税完税证明。您可以看出,一般税务局开具的完税证明上写的名字是合同上的名字。因为在交纳房产税的时候,税务局就会需要当事人提交购房合同,合同上写的是谁的名字,完税证明上和合同上的名字是一致的。不过完税证明写谁的名字,实际上也不是特别重要,您也没有必要过度担心这个问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房主什么情况下可以收回房屋房屋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房主什么情况下可以收回房屋房屋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同时收回房屋。由此造成损失,由承租人赔偿:(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


·民事诉讼法期限是多少
      民事诉讼法期限是多少一、定义民事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经过法定期限不行使自己的权利,依法律规定其胜诉权便归于消灭的制度。一般权利人向人民法院......


·醉驾没有血检
      醉驾没有血检醉驾没有血液鉴定,无法定罪量刑。根据法律规定,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定罪,即......


·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是多少
      5千以上。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


·武汉市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在日常生活当中,如果员工在工作状态下遇到了一些小的人身伤害的话,通常情况下自己和用人单位经过协商以后,就可以对这种伤害进行处理。但是如果情况......


·未成年人的养父母是监护人吗?
      孤儿院的孩子们最期盼的就是被人领养,收养人办理相关手续之后就拥有了养父母的身份,收养人与未成年人之间就产生了一种受法律保护的收养关系。但很多......


·公司倒闭法人不注销营业执照有什么影响?
      公司倒闭法人不注销营业执照有什么影响?一、公司倒闭法人不注销营业执照有什么影响如果公司倒闭,营业执照未注销可能会给以后重新办理执照等方面带来......


·快递丢失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快递丢失赔偿标准是怎样的?近年来我国的物流行业蓬勃发展,在为您带来便利的同时也造成了不少的纠纷矛盾,如包裹丢失后的理赔。有不少的消费者在包裹......


·监视居住退侦后是否要羁押
      监视居住退侦后是否要羁押不会,监视居住本身就是一种强制措施,只要你不违反监视居住期间的规定,一般不会变更强制措施对你进行羁押。但如果监视居住......


·丧假国家规定多少天,丧假中的直系亲属都包括谁
      职工在工作期间,总少不了因为家事而请假,如果是普通事情的话,职工请的事假是要扣工资的。但是由于职工家人去世,需要请假的时候,单位会批准一定天......


·加班工资要计算个税吗?
      加班工资要计算个税吗我国对个人所得税征税时主要是对工资、薪金所得征税,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