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的区别有哪些

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的区别有哪些
  现在是一个法治社会,国家提倡社会要和谐发展,但有时候很多事情通过调节这个手段来处理可能会更好,处理的效率可能会更高,而现在调节的手段一般分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这三种,下面我们就来说说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的区别是什么。
  一、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的区别是什么
  (1)调解的性质不同。司法调解是一种法定的诉讼程序,是诉讼内的调解;而人民调解并不是诉讼的必经程序,是非诉讼的调解活动。(2)调解的范围不同。司法调解的范围是法院所受理的所有民事案件和刑事自诉案件。人民调解的范围主要限于民间纠纷。(3)调解达成协议的效力不同。司法调解一经达成协议,即发生与法院判决同等的法律效力,对双方当事人都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和强制力。人民调解达成的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但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如果一方不履行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请求基层人民政府处理,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调解协议达成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可以自调解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确认调解协议有效的,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人民调解形式:
  1.单独调解单独调解是指由纠纷当事人所在地或纠纷发生地的调委会单独进行的调解。这是调解委员会最常用的调解方式之一。单独调解适用于调委会独任管辖的纠纷。这类纠纷不涉及其他地区、其他单位的关系人。调解组织对纠纷双方当事人都比较熟悉,便于深入调查研究,摸清纠纷发生、发展情况,针对当事人的心理特点,开展调解工作;便于督促调解协议的履行;便于解决当事人合理的实际困难。因此调解成功率较高。单独调解应注意因人熟、地熟、情况熟而照顾情面或碍于一方势力所造成的不公正调解等弊端。2.共同调解共同调解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民调解组织,对于跨地区、跨单位的民间纠纷,协调配合,一起进行的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第七条规定:“……跨地区、跨单位的纠纷,可以由有关的各方调解组织共同调解。”那么什么是跨地区、跨单位的民间纠纷呢?跨地区、跨单位的民间纠纷指的是纠纷当事人属于不同地区或单位或者纠纷当事人属于同一地区或单位而纠纷发生在其他地区或单位的。共同调解民间纠纷与人民调解委员会单独调解民间纠纷的方法、步骤基本相同。但共同调解实施起来较单独调解要复杂,因此,人民调解委员会在与其他地区或单位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同调解纠纷时应注意:①共同调解是数个调解组织共同调解一起纠纷,在受理后,必须分清主次,以一个调解组织为主,其他调解组织协助。一般情况下,以先行受理民间纠纷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主,其他各方为协助调解方。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人民调解委员会同时受理时,应本着有利于纠纷调解的原则确定由其中哪个调委会管辖,并以有管辖权的调委会为主调解,其他有关各方协助调解。②在实施调解前,要详细研究制定调解计划,明确分工。在进行调解时,参与调解的调解组织要相互配合,加强信息交流,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③共同调解,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当事人要一视同仁,防止小团体主义、宗派主义对调解工作的干扰。④调解协议达成后,各调解组织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督促本辖区内当事人认真履行调解协议。⑤以为主方的调解委员会进行纠纷统计,并做好纠纷档案管理工作。3.直接调解直接调解是指调解人员将纠纷双方当事人召集在一起,主持调解他们之间的纠纷。直接调解可以单独调解,也可共同调解。在实行这种调解之前,调解人员一般都事先分别对当事人进行谈话,掌握了处理这起纠纷的底数,直接调解普遍适用于:①情节比较简单的纠纷,这类纠纷事实清楚,经说服教育,当事人能够认清是非曲直,使矛盾得到解决;②矛盾冲突只限于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③涉及当事人隐私或其他不宜扩散的纠纷。调解人员在采用直接调解的方式时,特别需要对当事人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促使当事人之间和解,在新的基础上增进团结。4.司法调解是一种法定的诉讼程序,是诉讼内的调解;而人民调解并不是诉讼的必经程序,是非诉讼的调解活动。司法调解的范围是法院所受理的所有民事案件和刑事自诉案件。人民调解的范围主要限于民间纠纷。前者是非诉讼的调节活动,后者则是诉讼内的调解,而且两者调解的范围也不同,达成协议的效力也不同,熟知两种调解手段之间的不同,对生活中发生的状况也能做出更好的处理,若你对此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相关律师了解更多内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如何认定婚前财产,婚前财产认定标准是什么
      我国法律规定,男女结婚前可以订立婚前协议约定婚前财产的归属。但在订立协议之前,要先明确认定婚前财产的范围。那么,通常是如何认定婚前财产的呢......


·写遗嘱需要去公证处么?
      写遗嘱需要去公证处么?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一、写遗嘱需要去公证处么?写遗嘱不需要去公证处,遗嘱有各种合法形式,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


·取保候审社保开退休金吗?
      一、取保候审社保开退休金吗?在没有判刑前,都可以领取养老金,一旦判刑服刑,就停止发放,出狱后继续发放。离退休人员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会保......


·一方违约如何解除合同以及相关责任是什么?
      一方违约如何解除合同以及相关责任是什么?一、一方违约能否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有违约行为并不必然导致另一方享有解除权,只有在一方违约致使合同目......


·一、离婚多久财产要分清楚?
      一、离婚多久财产要分清楚?离婚时财产分割协议就已经生效,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如果不能按照判决分割财产可以继续诉讼主张权利。......


·网贷欠钱不还的后果有哪些
      网贷欠钱不还的后果有哪些?网贷即通过网络所申请的贷款,它实际上还是属于贷款的一种形式。这几年随着网络的发展,许多人通过网贷的方式解决自己暂时......


·非法集资追缴赔偿顺序是怎样的?
      在意识到自己的权益,受到他人实施的非法集资行为的侵害之后,可以按照既定的规定,向当地的公安机关举报,一般非法集资的款额被追回,会将案件移交给......


·天津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天津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在社会的高速发展的需求下,征用土地在全国都是是常见的一种现在化发展的现象,但是国家为了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国家......


·赡养老人是我国民间传统美德
      赡养老人是我国民间传统美德,也是作为子女的法律责任。老人年事已高,没有收入来源,有多个子女的,子女们要协商一个赡养方案。而子女尽到了赡养义务......


·双方出轨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双方出轨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双方出轨离婚财产,可以由双方约定进行,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离婚财产分割......


·怎么确定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归属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如果有未成年子女的话,那么才需要对子女的抚养权作出处理,那么生活中该怎么确定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归属呢?尤其是在只有一个孩子的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