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篡改遗嘱一定丧失继承权吗?

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继承权,但是依照法律规定的原因,继承人也可能丧失其继承权。其中,我国继承法第七条第四款就明确规定,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所谓伪造遗嘱,是指继承人以被继承人的名义制作假遗嘱。篡改遗嘱是指继承人改变被继承人所立的遗嘱的内容。销毁遗嘱,是指继承人将被继承人所立的遗嘱完全破坏、毁灭。根据以上法律,如果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了遗嘱,但情节并不严重,不一定丧失继承权,只有在情节严重时,才丧失继承权。

    如何认定情节是否严重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指出:“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侵害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难的,应认定其行为情节严重。”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母亲去世了土地使用证可以变更吗
      母亲去世了土地使用证可以变更吗农村土地的使用当事人死亡的,老人子女到村委会变更就可以,需子女也是本村户籍才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醉驾庭审最后陈述对判决有影响么?
      醉驾庭审最后陈述对判决有影响么?通常情况下,醉驾庭审时,到最后法官都会给被告一个最后陈述的机会,最后陈述只是庭审的一个的流程,即使不说,法官......


·确定劳动关系劳动仲裁申请书怎么写?
      确定劳动关系劳动仲裁申请书怎么写?一、确定劳动关系劳动仲裁申请书怎么写?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


·拒执罪自诉是什么意思条件是什么?
      拒执罪自诉是什么意思条件是什么1、申请执行人有证据证明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侵犯了申请执行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


·行政诉讼中止事由都有哪些
      行政诉讼中止事由都有哪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一条在诉讼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商业车险 交强险二者区别
      商业车险交强险二者区别一、商业车险车辆商业险就是给私人汽车加上一份保障。车辆商业险详细内容: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车辆损......


·侵害法人名誉权处罚标准是什么?
      侵害法人名誉权处罚标准是什么?《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


·没有劳动合同不发工资怎么办?
      没有劳动合同不发工资怎么办?1)《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公司有拖欠劳动报酬的行为时,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


·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争议案件
      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争议案件一、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争议案件的法律规定都有什么1、《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


·网络经营者的显著性提示义务
      经营者的显著性提示义务即要求经营者对交易信息中的重要内容以足以引起消费者注意的方式予以告知。例如,某些网络中,对于付费项目的提示完全不具备......


·一、工作满15年劳动法规定有哪些?
      一、工作满15年劳动法规定有哪些?工作满15年劳动法规定有:劳动者有用人单位连续工作达十五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解除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