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夫妻离婚房价增值如何计算

夫妻在结婚之前或者结婚的时候购买的房产,随着时间的推移会不断的增值,尤其是在大城市中,这个增值的幅度还是很吓人的。而在离婚是时候虽然不能就房产进行分割,但此时对于婚后增值的部分却是可以的。那夫妻离婚房价增值如何计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房产增值的计算规则是什么
  
  (一)实务界计算规则
  
  在肯定配偶另一方可以分割房屋增值部分的前提下,需要确定房屋增值部分的具体计算规则。实务界人士针对按揭房屋分割时,共同还贷部分偿还的问题,曾提出了计算补偿的公式:
  
  共同还贷部分补偿额= 婚后共同还贷额 ×现行市场价值
  
  实际总房款(总房款本金 已还利息额)
  
  (二)间接计算规则
  
  直接计算规则的操作困难不言自明。实务界可以采用间接的计算规则。在掌握首付款项、还贷总数,房屋现今市场价格以及购买房屋时价格也可以计算具体的增值部分的具体数额。
  
  具体公式如下:
  
  共同还贷部分的增值=房屋增值总额—首付款增值额
  
  当然此公式仅为核心公式,还有尚未还贷部分等因素的影响。间接计算规则的最大好处就是不需要对结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
  
  二、夫妻离婚房价增值如何计算
  
  最高法为了更好地帮助人们运用新的司法解释,出了一本《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理解与适用》。该书中关于增值的计算列举了现今多数法院计算的方式,在明确首付款、按揭贷款总额、利息总额、共同还贷的总额、房屋现值等数据的基础上,用婚后共同还贷款÷房屋总价款(房价款 总利息)×房屋现值÷2,即得出另一方补偿的数额。该房屋判归婚前购房者所有,剩余的贷款由其全部偿还。
  
  计算方式(一):
  
  共同还贷20万
  
  首付30万
  
  贷70 万
  
  贷款总利息 60万
  
  总房款:100万 60万=160万
  
  房屋现值:200万
  
  共同还贷部分(本 息)占总房款(房款 利息)的比例:20÷160=12.5%
  
  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12.5%×200万÷2=12.5万
  
  计算方式(二):
  
  共同还贷20万
  
  首付30万
  
  贷70 万
  
  贷款总利息 60万
  
  总房款:100万 60万=160万
  
  房屋现值:200万
  
  房屋增值倍数:200万÷160万=1.25倍
  
  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20万÷2×1.25倍=12.5万
  
  计算方式(三)
  
  共同还贷20万
  
  首付30万
  
  贷70 万
  
  贷款总利息 60万
  
  总房款:100万 60万=160万
  
  房屋现值:200万
  
  房屋增值比例:(200万-160万) ÷160万=25%
  
  共同还贷的一半:20万÷2=10万
  
  对应的财产增值:20万÷2×25%=2.5万
  
  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20万÷2) (20万÷2×25%)=12.5万
  
  通常在涉及到对房产增值部分进行分割的时候,那么才需要实际就这部分数额进行计算,毕竟这也是与自身利益相关的,因此要是自己不清楚离婚房价增值如何计算的话,其实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来提供帮助。除了房产及其增值部分外,还有一些特殊的财产在离婚分割的时候处理方式不同,就包括知识产权、股权等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认定工伤后如何赔偿
      认定工伤后如何赔偿要结合实际情况来确定具体赔偿办法。例如造成残疾的要结合伤残等级予以赔偿。一般情况下,工伤职工享受以下待遇:1、治疗工伤......


·不能认定工伤的情形?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一、故意犯罪导致伤亡的,二、醉酒或者吸毒导致伤亡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非因工作原因收到伤......


·一、家长监护人意见应该怎么写?
      一、家长监护人意见应该怎么写?首先,在写家长意见的时候措辞要准确而略谦恭,毕竟更多的时间里教师是孩子的监护人,所以,彼此的地位是对等的;其次,......


·商业车险项目有哪些
      商业车险项目有哪些?一、商业车险项目有哪些?1、车损险,该险种赔偿单方事故车辆的损失,但不包含玻璃单独破损的损失,停放中造成的损失,如无法......


·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有效期为多长时间?
      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有效期为多长时间?一、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有效期为多长时间?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1、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


·股票交易要收取哪些费用
      股票交易要收取哪些费用股票交易手续费主要由3方面构成:佣金(买卖股票都要收)印花税(卖出股票才收)过户费(沪市股票才收)。而其中印花税,目前的政策......


·离婚不要求分割财产可以吗?
      离婚不要求分割财产可以吗如果夫妻双方一致同意离婚但是对财产不进行分割,那么法院会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判决离婚但是不对财产进行分割。只是离婚天......


·一、上海交通事故基金垫付的情形有哪些?
      一、上海交通事故基金垫付的情形有哪些?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一)抢......


·根据合同法规定生效的要约是怎样的
      根据合同法规定生效的要约是怎样的1、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所谓订立合同的意图,是要求在要约中包含希望并已经决定和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但根据......


·刑诉法证据调查是怎么规定的?
      刑诉法证据调查是怎么规定的?一、证据的种类(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


·债务重组的损失如何处理?
      债务重组的损失如何处理?一、债务重组的损失如何处理?1.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某项债务的,债权人应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与收到的现金之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