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法律允许在买房子的时候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但此时也需要购房者

法律允许在买房子的时候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但此时也需要购房者实际满足了银行方面的贷款条件才行,不然提出了申请最终也是无法获得贷款的。而贷款总是有一定的年限,这关系到利率从而影响到贷款利息。那么买房子贷款可以贷多少年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买房子贷款可以贷多少年
  以住房型商业贷款为例,商业贷款能贷多少年:商业贷款贷多少钱和多少年是根据你的购房总价以及购房者的年龄、收入等情况看。一般来说首套房顶多贷总价的7成,二套房顶多4成。年限根据借款人的年龄一般年龄加贷款年限不超过65到70这样。一般商业贷款的年龄是到了60-65岁就不能办理商业贷款了,一般是推后5年,可以贷款10年的样子,但具体的要以你贷款的额度,与和年龄,各地的银策不一样,具体的以银行那边为准。一般来说首套房顶多贷总价的7成,二套房顶4成。年限根据借款人的年龄一般年龄加贷款年限不超过65到70这样。各商业银行在按揭贷款期限方面有些许的差异,一般来说贷款期限为30年。个别银行还有一些其他要求,如农业银行规定借款人年龄加上贷款年限顶多不得超过65年。中国银行规定外汇贷款不超过 8年。发放贷款的额度,各银行规定也不同。但总体看来,不高于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的拟购买住房的价值或实际购房费用的80%(以较低额为准)。而贷款利率都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水平和浮动范围确定的,每年定一次利率。
  二、购房贷款多少年划算
  您要知道的是,并无适合每个人的房贷方案,因为个人情况不同,房贷时间长短因人而异。具体的可以根据以下情况界定:1、个人住房贷款期限为30年;2、个人商业用房贷款期限为10年;3、男士年龄不超过60岁,女士年龄不超过55岁。对于“房贷贷款多少年合适”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要根据买房人不同的收入和自身经济状况来讨论。一般而言,贷款期越长,每月还款额越少;贷款期越短,每月还款额越高。如果贷款人的收入稳定且比较高的话,则适合选择短期贷款,时间越短利息越少,对于高收入只是为了暂时周转的人群来说,这样可以节省下不少房贷利息。而收入不稳定或低收入人群,考虑到自身的收入问题,则讲年限拉长比较划算。虽然说选择购房贷款按揭可以贷多少年与置业者自身经济实力有密切关系,但在一些行家看来,其中却有不同的玄机。购房贷款多少年划算,以现在的房贷利率来算,正常的情况下,一般建议置业者选15—20年的还款年限,这样支付的利息总额相对比较合理。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申请贷款才能获得批准,至于买房子贷款可以贷多少,其实当事人可以进行选择,但一般贷款的年限比较长,在其他条件一样的时候,所需要支付的贷款利息就是比较高的。但根据规定最高贷款的年限就是30年,要是你还有不清楚的,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审查起诉第一次讯问笔录可以复印吗?
      一、审查起诉第一次讯问笔录可以复印吗?审查起诉第一次讯问笔录可以复印,审查起诉阶段,律师是可以查阅、复制案卷材料的,是可以复印讯问笔录的。律师......


·一、结婚多少年是夫妻共同财产?
      一、结婚多少年是夫妻共同财产?领取结婚证后任何一方取得的钱财都是共同财产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不管夫妻双方在一起生活了多少年,也依然是个人财......


·起诉离婚期间跟别人怀孕是否有影响
      在当今时代,婚姻关系都是比较自由的。只要在正常情况下,那么婚姻关系都是受我国《民法典》保护的,所以说即使结婚以后,如果夫妻之间的关系真的出现......


·新婚姻法 离婚财产分割是怎么规定的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句话,好像运用到当代人的婚姻关系上来说,能够做到的真是非常不容易。大多数的夫妻往往都是走到一半就因为各种原因离婚了。在离婚......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主动辞职会有什么补偿签了无固定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主动辞职会有什么补偿签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员工自行辞职是没有赔偿的,劳动者自行辞职,属于自己的原因辞职,用人单位是无需支付......


·公司可以收购该公司股东的股权吗
      不能。但是如果出现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等情形,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


·侵犯名誉权报警处理是否可以
      侵犯名誉权报警处理是否可以侵犯名誉权可以报警,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公民的名誉权受到非法侵犯的,受害人是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的。根据我国......


·限制减刑的情况包括有哪些
      一、限制减刑的情况包括了什么限制减刑是2011年的刑法修正案(八)新增的内容,限制减刑的适用主体有三类:1、被判处死缓的累犯;2、因故意杀人、强奸、抢......


·肇事逃逸未造成人员伤亡如何处理?
      肇事逃逸未造成人员伤亡如何处理?肇事逃逸未造成人员伤亡将会按照我们国家的行政法律规定来进行一定的行政罚款,依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交通肇......


·辞退正式员工怎么赔偿?
      辞退正式员工怎么赔偿?1、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


·房屋不得出租的情形包括什么
      现实中,进行房屋买卖的时候我们需要注意,有一些房屋是法律明确规定不得买卖的。而在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也可能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也就是不允许出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