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对于农村中的房子,由于价格比较便宜,最近几年也是受到了不少购

对于农村中的房子,由于价格比较便宜,最近几年也是受到了不少购房者的追捧。但其实由于这样的房子是修建在农村集体土地上面的,因而是不能办理国家统一的产权证,对于购房者来讲风险就很大,因此就寄希望签订合同来保护自身利益。那么农村买房子怎么写合同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范文
  
  甲方(卖方): 身份证号: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 市 镇 村 号(自建住宅)的房屋,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建筑面积 平方米,出售给乙方。
  
  二、甲、乙双方议定的上述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共 万 仟 佰 元(小写 元),乙方在 年 月 日 前,一次付给甲方。
  
  三、双方同意于 年 月 日由甲方将上述房屋交付给乙方所有。
  
  四、甲方保证上述房屋产权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由甲方责任。甲方应协助乙方办好过户手续。
  
  五、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所缴纳的税费,由 方负担。
  
  六、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经房地产交易主管机关审核后,上述房屋产权归乙方所有。
  
  七、甲、乙双方同意上述协议,各无异议,不得反悔。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中证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章
  
  乙方(签字): 章
  
  中证人(签字): 章
  
  年 月 日
  
  相关法律知识:城里人可以买农村房吗
  
  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对农村房屋享有所有权,对宅基地享有合法的使用权。
  
  按照民法典中所有权的基本理论,应对其所有房屋享有完全处分的权能。根据房地一体的原则,房屋宅基地使用权在买卖中一并发生转移,所以,应当允许农村房屋出售,但应当禁止宅基地使用权单独转让给城镇居民。
  
  2、农村的房屋是农民最重要的财产,非农业人口可以继承其亲属遗留在农村的房屋。
  
  同样是农村的房地产转让,既然允许非农业人口继承农村的房屋,应当也允许农村房屋买卖,因为买卖和继承是房地产转让的不同形式。
  
  3、现行法律并未禁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其他组织通过联营合资等形式对农村房屋共有。
  
  联营、合资经营这种形式亦是房地产转让的变相形式,而且按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这种转让的形式并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而所签合同在法律上是有效的。
  
  4、允许农村房屋出卖给非农业人口,也是农村和城市房地产市场统一的需要。
  
  农村村民享有的住房所有权与城市居民的住房在所有权的权属方面并无二致,如果对村民售房采取限制性政策,对村民来说是不公平的。如果农村房地产永远被贴上农村的标签,不能转化为城市土地,或者城市人口不能通过合法的买卖获得农村房屋,那么,农村就无法吸引外部投资,使其城市化。
  
  一般来说如果是城镇户口的话,则是不允许购买农村房子的,这主要是受农村房子所在土地性质的影响。而一般进行农村房屋的买卖,往往都是在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之间,此时其实也是可以签订书面的合同来保护双方的利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电动三轮醉驾肇事最高判几年?
      一、电动三轮醉驾肇事最高判几年?按照《刑法》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警方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因此,醉酒驾驶超标电动车的,也理所当然被追究......


·琼海司法鉴定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在琼海市有很多鉴定机关可以做司法鉴定,那么当事人有权自行委托具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或者由司法机关指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司法鉴定也是维权的主......


·私募基金购买起点是多少
      私募基金购买起点是多少一、私募基金认购基金认购是指投资者在开放式基金募集期间、基金尚未成立时购买基金份额的过程。通常认购价为基金份额面值(1元......


·与服刑人员协议离婚在一方与在服刑期间的一方自愿离婚的
      与服刑人员协议离婚在一方与在服刑期间的一方自愿离婚的,并且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进行了认定分割的,没有胁迫的情况下签订了离婚协议书的,完成了离......


·离婚之后农村房子分配办法是什么?
      离婚之后农村房子分配办法是什么?1、婚前一方建造的房屋对一方婚前建起的房屋,结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居住使用的,这样的房屋由于是一方婚前所得,属于婚......


·民法典离婚财产房产按揭中可以过户没?
      民法典离婚财产房产按揭中可以过户没?按揭中的房子出售需要先还清按揭款,你可以选择将下家的购房款先用于偿还按揭或者自己筹款偿还按揭,然后才可以......


·分包工程工程质量控制措施有哪些?
      工程总承包方拿到工程项目后,有时候会迫于工期要求及质量要求,将工程进行分包。在工程建设领域,工程分包转包的情况很多,控制分包工程的质量十分重......


·债权人申请破产费用是怎么算的
      债权人申请破产费用是怎么算的破产,您应该都是听说过的。破产需要向法院申请,而且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可以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但是,进行破产申请是......


·著作权财产权利保护期限是多久
      著作权财产权利保护期限是多久《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了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现分述如下:1、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


·工伤可以用医保支付吗
      职工工伤,应该进行工伤认定,经过认定工伤,医疗费一切由工伤保险支付,不能使用医疗保险,医疗保险是治疗职工生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使用的,如果没有经......


·监护人应当按照什么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
      监护人应当按照什么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一、监护人应当按照什么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民法总则》第三十五条 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