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取什么形式

我国劳动仲裁委员会接受到的关于劳动纠纷的案件当中,有的时候,用人单位和员工产生劳动纠纷的原因在于,双方的劳动合同当中的某些条款实际上已经进行了变更,但是是通过口头的形式进行的,这就很容易在日后履行劳动合同的时候发生违约状况,那么,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取什么形式?
  
  一、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取什么形式?
  
  书面形式。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二、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条件包括:
  
  
  1、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
  
  2、企业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转产,原来的组织仍然存在,原签订的劳动合同也仍然有效,只是由于生产方向的变化,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中的某些条款与发展变化的情况不相适应,需要作出相应的修改;
  
  3、上级主管机关决定改变企业的生产任务,致使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中有关产量、质量、生产条件等都发生了一定的变化,需要做出相应的修改,否则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4、由于自然灾害或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确实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约定;
  
  5、劳动合同中约定的部分条款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必须修改有关条款的。
  
  三、变更劳动合同应注意以下几点:
  
  
  1、变更劳动合同必须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进行。
  
  2、必须遵循《劳动法》规定的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变更原则。
  
  3、必须遵循法定程序,首先由一方当事人依法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建议,并说明变更的理由和修改的条款,请求对方限期答复;然后由对方当事人在限期内给予答复,表示同意或不同意变更,或者建议再协商解决;最后经双方当事人充分协商达成一致协议后,签订书面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变更协议即行生效。
  
  4、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时,须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
  
  5、变更劳动合同后,原条款不再具有法律效力,但原劳动合同的其他条款仍然有效。
  
  劳动合同变更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进行的,所有的口头约定都根本不发生法律效力。对于员工和用人单位来说,变更劳动合同如果仅仅是通过口头约定的,双方都有可能在日后面临中的法律风险,因此必须要通过书面的形式变更劳动合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侵占罪埋藏物司法解释是什么?
      侵占罪埋藏物司法解释是什么?持有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侵占他人财物,必须是数额较大的,才能构成犯罪。侵占行为的具体表现,包括将代为保......


·旷工离职上个月给正常发吗
      依据我国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以旷工的方式离职后,上个月的工资是需要支付的,用人单位要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劳动者没有提前30天提出......


·被继承人的抚恤金如何分配?
      被继承人的抚恤金如何分配?被继承人的抚恤金的分配方式主要是有根据遗嘱处理、由直系亲属协商分配、按照法定继承人顺序继承等,由于抚恤金并不是作为遗......


·交通事故处理人没住院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在现在频繁发生,在事故发生之后会发生各种各样的状况。针对不同的状况,交通费事故的处理也会有所不同。如果有人受伤住院那么自然是要赔偿,......


·民法总则中营利法人的规定有哪些
      民法总则中营利法人的规定有哪些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一、《民法典》营利法人的规定第三章 法......


·抢劫罪定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抢劫数额如何计算
      由于抢劫罪属于行为犯,因此其实并不存在什么立案标准,只要实施了抢劫行为,无论是否既遂此时都会被认定为抢劫罪,但如果确实是抢劫未遂的话,这种情......


·犯罪预备应该受到处罚么?
      犯罪预备应该受到处罚么?犯罪预备行为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形态则是犯罪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停留在预备阶段的停止形......


·申请对象:
      申请对象:北京市中等收入住房困难的城镇居民家庭、征地拆迁涉及的农民家庭及市政府规定的其他家庭。二、申请条件:1、人均住房面积在15㎡及以下......


·招摇撞骗罪和诈骗罪法条竞合吗?
      招摇撞骗罪和诈骗罪法条竞合吗因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构成要件不同,并基于量刑均衡考量,笔者认为两者之间此罪与彼罪界限清晰,条款之间并不存在必然的......


·逃税罪刑事责任如何追究
      逃税罪刑事责任如何追究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


·著作权与专利权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什么地方
      著作权与专利权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什么地方一、著作权与专利权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什么地方著作权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所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