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工伤鉴定机构是什么地方
一、深圳工伤鉴定机构是什么地方?
在深圳市市政服务中心,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窗口申请鉴定即可。
依据《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第八条 〔提出申请〕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时限自作出
工伤认定结论之日起最长不超过2年。工伤职工本人无法提出申请的,可由其近亲属代为提出。
第九条 〔提交材料〕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二)《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三)诊断证明、检查检验报告等原件和复印件,完整有效的病历;
(四)职工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五)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条 〔材料审核〕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及时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
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因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鉴定工作期限可以延长30日。
二、【工伤保险条例解读】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人事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列入专家库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医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掌握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知识;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应当客观、公正。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参加鉴定的专家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职工本人或者家属都可以到服务中心的劳动宁里鉴定委员会窗口提交工伤鉴定申请书。在病情相对稳定,并且做过工伤认定以后,就可以申请工伤鉴定了。一般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工作人员都会告知当事人需要准备的材料的,即使有什么不懂得,都可以在工作人员的帮助下进行工伤鉴定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事业单位职工醉酒驾驶是否开除公职?
我国对醉驾的处罚规定是具有普遍性的,也就是说不只适用在普通公民身上,对于那些在事业单位上班的工作人员来说只要在酒后驾驶被查处后也必须接受相应......
·工程竣工延期违约金比例是多少?
工程竣工延期违约金比例是多少?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按银行贷款利息来算,但是一般在中山违约金不超过银行贷款利息的4倍。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
·饮酒驾驶怎么处罚
饮酒驾驶怎么处罚一、饮酒驾驶怎么处罚,后果严重吗从交通事故的统计情况看,酒后驾车特别是醉酒驾车造成的交通事故是首要原因。正因为是首要原因......
·儿童车祸死亡赔偿计算方法
儿童车祸死亡赔偿计算方法一、儿童车祸死亡赔偿标准首先要看看事故认定书确定的责任,之后需要看看小孩的户籍,以及经常居住地。之后依据法律赔偿。......
·工伤伤残鉴定九级赔偿多少钱
工伤导致伤残的情形也是存在的,实际情况不同,受损的程度也是不同的,受到工伤是建议依法得到赔偿的,但是具体的赔偿标准要根据工伤的等级来确定,但......
·老年人监护权的规定是什么?
老年人监护权的规定是什么?老年人监护权的规定是依照法律规定,对特定自然人的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法律制度。老年人的监护人可以是配偶......
·现在的青岛市物业管理法都有哪些
现在的青岛市物业管理法都有哪些物业是每个小区现在都也的产物,物业管理在中国是出现不久,物业也有好与坏。物业管理是服务企业对小区的日常生活,......
·刑事诉讼犯罪嫌疑人羁押规定是什么?
刑事诉讼犯罪嫌疑人羁押规定是什么?侦查机关(公安机关)在这个阶段的职责就是收集证据来证明犯罪的成立。期限要求:从犯罪嫌疑人逮捕起算侦查期限2个月......
·保险法全文内容有关保险合同是如何规定的?
保险法全文内容有关保险合同是如何规定的?保险也是一种买卖的行为,只要有买卖就需要签订合同,合同不仅规定了签署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而且还为以后......
·停车位面积标准是多少?
停车位面积标准是多少?停车位面积,依据停车场设计以及规划,停车场停车位分为四个等级,对于车身小于6米,车宽小于1.8米的情况,两车之间距离大于半......
·公司法公司分列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公司分列的相关规定是什么由于在现实生活当中,很多人在经营公司的时候,可能会是由多人组织进行经营的,也就是说公司是有其他股东的。所以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