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和离职证明书有什么区别

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和离职证明的区别:
  
  (一)出具的主体不同: 离职证明是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自己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是由劳动者提出的。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由用人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用人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法定的。
  
  (二)出具的时机不同。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通常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依法办理完离职手续,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出具的。用人单位未出具,劳动者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出具。 离职证明通常是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依法提前三十日向用人单位出具的离职通知书,如果劳动者未按要求出具而离职的,如果因此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劳动者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未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法律中中对于二者的规定
  
  1、《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所以,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和离职证明在开具的主体与开具的实时机上都存在着差别,在法律上并不是一回事。即将离职的员工最好要求单位在离职时附上离职证明,而已经离职需要离职证明的朋友最好找原单位重新开具一份,重新入职。
  
  其实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和离职证明书的区别还是很明显的,他们出具的主体不一样。出具的时机也是不同的。当然他们所适用的法律知识也不尽相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办理遗嘱公证部门有哪些
      办理遗嘱公证部门有哪些遗嘱公证是公证处按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经公证证明的遗嘱为公证遗嘱。遗嘱公证可以由遗嘱人住......


·股东如何起诉解散公司并清算财产?
      股东如何起诉解散公司并清算财产?一、股东如何起诉解散公司并清算财产?第一步,先申请解散公司。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原......


·私自处理夫妻共同财产怎么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
      私自处理夫妻共同财产怎么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财产保险中企业财保的含义是什么?
      财产保险中企业财保的含义是什么?一、财产保险中企业财保的含义是什么?企业财产保险是指以投保人存放在固定地点的财产和物资作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


·护理费最长主张多少年?
      护理费最长主张多少年?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一、护理费最长主张多少年?护理费最长主张最长的时间是不能够超过20年的,一般情况下这种护理费用......


·醉驾再次考驾照时间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醉驾再次考驾照时间从什么时候开始算?1、醉酒驾驶机动车,吊销驾驶证,五年之后可以重新取得驾驶证。时间重吊销日开始算起。2、醉驾驾驶营运车辆,十年......


·二级轻伤对方不和解能取保吗
      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的一种强制措施,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满足取保候审条件的,即使不和解,也可以申请,需要由公安司法机关具体审查。取保候审条件......


·法院破产清算程序员工怎么赔偿
      法院破产清算程序员工怎么赔偿一、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1、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清算组在清算期间......


·高空坠物砸成植物人的责任认定是怎么样的?
      高空坠物砸成植物人的责任认定是怎么样的?高空坠物砸成植物人的建筑物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高空坠物,......


·一、交通事故逃逸致死怎么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一、交通事故逃逸致死怎么处理流程是怎样的?1、交通事故逃逸致死需要报警处理,然后要经交警部门调查,再确定是否属于肇事逃逸。2、在确定属于肇事......


·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可以委托吗?
      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可以委托吗其实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这是一个道理的,行政处罚本身就是带有强制性的,虽然行政公权公开透明化的相关工作已经取......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