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专利行政复议的步骤是什么?

专利行政复议的步骤是什么?
  
  专利是知识产权的一种,持有专利的发明人,可以通过授权的方式交给他人使用,并收取一笔专利费,当然,在拿到专利证书之前,发明人要向专利局提出申请,如果其对申请不予受理,申请人有权提请行政复议。那么,专利行政复议的步骤是什么?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了解下。
  
  一、专利行政复议的步骤是什么?
  
  1、专利行政复议的提起
  
  关于第一类专利行政复议,申请复议时应当符合正当申请人、复议事项范围、复议期限以及复议请求和证据等条件。
  
  关于第二类专利行政复议,依照《行政复议法》的一般规定,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2、专利行政复议的受理
  
  关于第一类专利行政复议,国家知识产权局法律事务处收到复议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对复议申请分别做如下处理:
  
  (1)复议申请符合《行政复议规程》规定的,予以受理,并向复议申请人发送受理通知书;
  
  (2)复议申请不符合《行政复议规程》规定的,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理由;
  
  (3)复议申请书不符合《行政复议规程》第13条、第14条规定的,通知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补正;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未提出复议申请。
  
  3、专利行政复议决定
  
  国家知识产权局法律事务处应当自受理复议申请之日起7日内,将复议申请书副本转交有关部门。该部门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书副本之日起10日内提出维持、撤销或者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书面答复意见,并提交当初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逾期不提出答复意见的,不影响复议决定的作出。复议申请人、第三人可以查阅前款所述书面答复意见以及做出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但涉及保密的内容除外。
  
  二、专利行政复议的范围有哪些?
  
  专利行政复议的收案范围包括:
  
  1、专利申请人对不予受理其申请不服的;
  
  2、专利申请人对申请日的确定有争议的;
  
  3、专利申请人对视为未要求优先权不服的;
  
  4、专利申请人对其专利申请按保密专利申请处理或者不按保密专利申请处理不服的;
  
  5、专利申请人对专利申请视为撤回不服的;
  
  6、专利申请人对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权利不服的;
  
  7、专利权人对专利权终止不服的;
  
  8、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因耽误有关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请求恢复权利而不子恢复的:
  
  9、专利权人对给子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不服的;
  
  10、强制许可请求人对终止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不服的;
  
  综上所述,专利行政复议的范围很广,基本上发明人在申请的时候被否定的,都可以向上级机构申请复议。专利行政复议的步骤主要包括三个环节,当事人提请复议、知识产权局受理、做出决定等。从程序上看,产权局受理后,会在一个星期内将复议书移送相关部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工伤保险待遇决定异议书怎么提出赔钱?
      一、工伤保险待遇决定异议书怎么提出赔钱?医疗费用:以医院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医疗费的数额按照......


·一、 江苏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谁承担?
      一、江苏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谁承担?由事故责任方或者诉讼败诉方承担,具体法律依据如下:1、根据《诉讼费用缴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诉讼费用由败......


·当代社会,互联网对人们的日常生活以及学习都起到了极大的作用,
      当代社会,互联网对人们的日常生活以及学习都起到了极大的作用,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互联网也存在着一些弊端,容易被犯罪分子利用,比如网络诈骗就是......


·公司工伤认定要本人去吗?
      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难免会发生工伤事故,事故发生后工作人员需要申请工伤认定,以便于后续的鉴定和要求赔偿。很多人想知道申请工伤认定的具体内容和......


·劳动合同法中解除劳动关系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中解除劳动关系规定是什么?劳动合同法中解除劳动关系规定是必须要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才能够解除劳动关系,当然了,如果说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


·遗产可以分配给陌生人吗?
      遗产可以分配给陌生人吗?一、遗产可以分配给陌生人吗?遗产是能给外人的,遗产可根据遗嘱人的意愿来分派的。我国《民法典》规定,遗产继承分为......


·银行贷款夫妻债务认定属于一人的情况有哪些
      银行贷款夫妻债务认定属于一人的情况有哪些1、夫妻一方婚前所负的债务。如上所述,这种债务一般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无义务为其偿还,但债权......


·财产侵权纠纷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财产侵权纠纷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对个人财产的处置权利也是属于我国公民民事权利当中的一种,肯定平时自己的私有财产也不会和其他人产生什么样的瓜葛......


·探望权与探视权的区别有哪些
      探视权与探望权一样的,只是名字不同罢了。探望权的定义: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于未成年子女探望......


·快递超时间怎么赔偿?快递丢失赔偿需要多久?
      快递超时间怎么赔偿?快递丢失赔偿需要多久?一、快递超时间怎么赔偿同城快递服务时限不得超过24小时,国内异地快递不得超过72小时;同城快递延误时限为......


·离婚的时候怎样分夫妻共同债务
      离婚的时候怎样分夫妻共同债务1、首先要界定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