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30劳动者劳动合同履行地为何处?
一、30劳动合同履行地为何处?
很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由此确定,本案中具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被申请人所在地即f市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于用人单位所在地,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十二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用人单位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用人单位未经注册、登记的,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主管部门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所在地。”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条的规定,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因此,用人单位的住所地是指用人单位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当用人单位的注册登记地与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不一致时,用人单位的主要营业地或办事机构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所在地。则对于用人单位所在地,可得出以下三种情形:1)用人单位已注册登记地,且注册登记地与单位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一致,则单位所在地为同一个地点。2)用人单位已注册登记地,但注册登记地与单位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不一致,则单位主要营业地或者办事机构为单位所在地。3)用人单位未注册登记,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主管部门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所在地。一般情况下,该地与单位主要营业地或者办事机构是相一致的。以上内容就是我们对30劳动者劳动合同履行地为何处的全部解答了。根据上述内容我们可知,劳动合同履行地应该是劳动者工作的地方或者单位的所在地,确定完劳动合同履行地之后,我们就可以找到正确的能为我们解决纠纷的机构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董事会成立条件是什么?
董事会成立条件是什么?董事会成立条件从资格上讲,董事会的各位成员必须是董事。董事是股东在股东大会上选举产生的。所有董事组成一个集体领导班......
·持刀抢劫末伤人也未抢到钱怎么判刑?
持刀抢劫末伤人也未抢到钱怎么判刑?量刑会轻一些,但是抢劫的构成不需要既遂的结果,即使没伤人没得手也构成犯罪。具体如何量刑不好说,毕竟这需要参考......
·两岁孩子抚养权一般会判给谁?
夫妻双方如果离婚,往往会因为对孩子抚养权的争夺而产生纠纷。父母都希望孩子可以与自己共同生活,但如果双方离婚,孩子必然只能跟随其中一方生活。而......
·离婚协议债务个人承担可以吗?
离婚协议债务个人承担可以吗??一、离婚协议债务个人承担可以吗?可以,如果夫妻协商可以由一人承担责任的,那么是可以由一方承担,如果无法协商成功......
·在北京租房上学需要什么手续
2016年需要安排孩子在北京上学的家长们,你知道16年在北京租房上学需要什么手续吗?需要的材料有哪些呢?近日有不少家长咨询这个问题,如在某个区租房,......
·当事人申请刑事抗诉期限是多久?
一、当事人申请刑事抗诉期限是多久?《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
·合同诉讼条款示范内容有哪些?
合同诉讼条款示范内容有哪些?合同的拟定,甲乙双方就达成了合作协议,为了达到共同的利益,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事宜。当其中一方出现违约行为,就会发生......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形式有哪些
实践中不乏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以及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单位按照法律规定程序进行的都属于违法解......
·受伤职工去哪认定工伤?
受伤职工去哪认定工伤?一、受伤职工去哪认定工伤如发生工伤应去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一般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由劳动行政部门审核......
·从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
从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中可以知道,如果当事人进行房屋租赁约定的租赁期限超过了6个月的话,此时必须要签订书面的房屋出租协议书才行。那究竟这个房屋出......
·买房遇到一房二卖怎么维权
买房遇到一房二卖怎么维权(一)发生一房二卖两份合同的效力1、两份合同均未办理登记。两份合同均未办理登记且标的房屋尚未交付的情况,属于两份合同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