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一直以来都是交通事故频发的原因之一,不同酒驾造成的影响程
一、《刑法》对醉驾的处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醉驾的处罚
第九十一条第二款,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九十一条第四款,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第九十一条第五款,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三、相关司法解释对醉驾的处罚
《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四)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五)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六)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三、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四、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
七、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应当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在法定诉讼期限内及时侦查、起诉、审判。
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据案件情况,可以拘留或者取保候审。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对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沈阳对醉驾的政策有新规定么内容包括酒驾对于的当事人如果是一般情况下是要罚款,如果有构成犯罪或者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影响则需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酒驾不开车也是对自己的负责,应当主动承认错误。不应该拒绝相应处罚,更不应该逃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劳动合同职务异动表的内容规定,
劳动合同职务异动表的内容规定,异动表属于劳动合同的补充内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应当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实践中,劳动者升职加薪或者岗......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受案机关是谁?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受案机关是谁?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受案机关是公安机关。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法院的正常活动。人民法院是代表国家行使......
·辞退员工怎么样可以不给经济补偿
辞退员工怎么样可以不给经济补偿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
·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申请书模板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总有些意外在我们的身边发生,当因病丧失劳动能力时应该如何写申请书呢?再写申请书中有哪些注意呢?如果申请人无法书写......
·保证人担保责任的免除有哪些情形
保证人担保责任的免除有哪些情形依照法律的规定,保证人签订保证合同后,如果发生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情况,保证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
·一、离婚诉状诉讼请求婚前财产分割可以么?
一、离婚诉状诉讼请求婚前财产分割可以么?1、一方的婚前财产是指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一方婚前财产可分为以下4类:(1)个人所有......
·2023养老保险继承可以吗?
养老保险继承可以吗?养老保险中的养老金是可以继承的。下面我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养老金的继承范围及继承方式。1、养老金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基础养老......
·合同的法定解除情形有哪些
对于合同的解除,那肯定是在合同成立生效之后进行的。当如果此时随意的对合同进行解除的话,则很有可能给他人造成一些损失,因而我国相关法律中对合同......
·行政单位哪个部门负责辞退员工
行政单位哪个部门负责辞退员工?行政单位人事部门负责辞退员工,国家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辞退:(一)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二)不胜任......
·一、离婚带走的孩子能继承遗产吗?
一、离婚带走的孩子能继承遗产吗?可以继承,不论父母是否离婚,也不管孩子是由谁直接抚养,孩子都是其亲生父母遗产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但是,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