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夫妻离婚房子如何处理比较好

夫妻离婚在涉及到对共同房产进行处理的时候,由于房子属于比较重要的不动产,因此分割的方式就会与一般财产的分割方式不同,这个时候更多的是要考虑到房子的出资问题和登记问题。那究竟夫妻离婚房子如何处理比较好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时房屋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情况
  离婚时夫妻双方对其居住使用的房屋尚未取得所有权,主要针对夫妻双方作为买受人没有缴清全部购房款而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包括购买福利性政策房和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房屋。
  离婚时夫妻双方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即只取得部分所有权,主要包括夫妻双方根据福利性政策以标准价购买的共有房屋,即部分产权房屋。
  上述两类房屋夫妻离婚时有约定的依照约定,没有约定且对分配有争议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而是应当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在当事人就上述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双方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离婚时房屋已经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情况
  离婚时双方对已经取得所有权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根据不同的情形有如下几种情况。
  1、双方都主张房屋所有权归自己的,如果双方同意,可以由双方竞价取得,未取得房屋的一方,可以获得相应的补偿。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应当由评估机构按照市场价格对房屋做出评估,不应当以当初买房时的房款为依据,取得房屋一方给对方相对应的补偿。
  3、如果双方都不主张对房屋的所有权,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屋进行拍卖,就拍卖所得的价款进行分割。
   三、离婚时房屋已经取得完全所有权但不宜分割的情况
  夫妻离婚时如果其已经取得所有权的房屋不适宜分割使用的,应当根据双方的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房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当照顾女方。
  可能不少离婚夫妻在实践中都遇到过,此时分割下来也注定只能由其中一方实际取得房子的所有权,而对另一方折价进行补偿。当然,这个时候就有可能涉及到离婚房产过户的问题,其中也会要求缴纳一定的税费,这点还请您注意。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国家晚婚晚育年龄是多大?
      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中对男女双方结婚的年龄做出了规定,我国计划生育政策中提倡夫妻晚婚晚育,这样有利于控制人口数量,实现优生少......


·父母给女儿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中可以知道,结婚之后,父母给子女夫妻的房子,如果没有明确表示是对一方的赠与,那么应该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在结婚之前,......


·端午节高速免费吗?
      端午节高速免费吗?一、端午节高速免费吗目前我国只有四个节日放假高速免费,四个节日分别是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和国庆节,端午节高速暂时是不免费的......


·土地使用权预告登记流程
      土地使用权预告登记流程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办理预告登记所需......


·赔偿金代通知金同时主张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赔偿金代通知金同时主张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的前提是: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时,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


·一、房屋买卖合同和居间合同解除怎样写?
      一、房屋买卖合同和居间合同解除怎样写?甲方:乙方: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通过丙方居间向乙方出售坐落于之房屋,三方分别或共......


·法律第一继承人有哪些人
      说到法律第一继承人,相信很多人都清楚,只有在按照法定方式继承死者遗产的时候,才会有第一继承人与第二继承人之分。那么您知道我国法律规定的法律第......


·一、交通事故赔款受伤人不去可以吗?
      一、交通事故赔款受伤人不去可以吗?交通事故赔款受伤人不去可以去的;交通事故受害人亲属可以处理,但是需要出具授权委托书。《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


·小区的公共用房所有权归谁
      小区的公共用房所有权归谁建筑区划内除道路、绿地以外,已经登记为全体业主共有或者根据其功能应当为业主共同利用的公共健身场所、广场、园林等场所,......


·刑事案件审查起诉期限是多久?
      刑事案件审查起诉期限是多久?一般情况下,治安案件的类型较为简单,处理手段无非是警告、罚款和拘留。可办理刑事案件比办理治安案件要复杂的多。刑......


·到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多长时间
      一、到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多长时间法院审理期限: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