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民法总则人身伤害理倍的时效是多久

民法总则人身伤害理倍的时效是多久有普通的民事纠纷造成的一般的人身伤害案件,也属于民事纠纷,只要给对方造成的伤害程度没有达成轻伤的话,都按照民法总则当中的相关规定进行。不过作为人身伤害案当中的受害者,应该知道的一个问题就是民法总则人身伤害理倍的时效是多久?避免超过了相关的诉讼时效,错失维权的最佳良机。
  一、民法总则人身伤害理倍的时效是多久?
  民法总则第一百三十六条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二、民法总则人身伤害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1、民法通则第106条: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2、民法通则第119条: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三、人身伤害赔偿的客体是什么?
  人身损害赔偿的权利主体是自然人,客体是身体健康权或生命权,赔偿的方式是财产赔偿,赔偿的义务人是致人损害的致害方。所谓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就是指因侵害自然人的身体健康权或生命权而提起诉讼的案件。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是因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案件,包括因赔偿义务人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形。像这种人身伤害理赔,可以说绝大多数的情况都是在发生以后直接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了。如果给他人造成人身伤害,并且经过司法鉴定以,已经达到了轻伤级别,这就不是一般的民事纠纷了,所以在生活当中不管做什么,都一定不能够触碰法律的底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追诉新罪有诉讼时效的规定吗?
      追诉新罪有诉讼时效的规定吗?追诉新罪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两年,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的追诉时效便中断,其追诉时效从后罪成立之日起重新计算。因......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发起人协议包括哪些内容?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发起人协议包括哪些内容?一、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包含的内容1、各发起人。2、拟设立公司的名字。3、拟设立公司的经营范围。......


·一、民法通则交通事故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一、民法通则交通事故赔偿的项目有哪些?车辆事故赔偿,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


·婚约财产均分适用的条件
      婚约在我国有悠久的历史,但现在我国《婚姻法》没有有关婚约的规定,法院也不受理以解除婚约关系为诉讼请求的案件,但对于因婚约关系引起的返还财产案......


·办理暂予监外执行程序规定是什么
      办理暂予监外执行程序规定是什么?1、对于罪犯却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罪犯所......


·商品房五证包括了哪些?
      商品房五证包括了哪些?在购买商品房的时候需要先对开发商的资质作出审查,而此时就需要查看开发商销售商品房的一些证书,如果开发商拿不出来或者证书......


·我国2023年农民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我国农民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关系到农村的土地无非也就是宅基地,耕地和农业用地的这几块儿了,征收农民的土地的这个过程有时甚至要比城镇土地征收的......


·债权人可以申请破产吗
      破产的解释破产是指,债务人因为无法偿还债务或者是无法抵债的时候,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宣告其破产并依照法定程序偿还债务的一种法律制度。但很多人们有......


·城镇居民继承农村房产是否合法?
      城镇居民继承农村房产是否合法?城镇居民继承农村房产是否合法需要根据房屋的性质来进行确定,农村自己建造的可以继承,宅基地类型的把握不能够继承。我......


·人力资源部怎么安抚辞退的员工
      人力资源部怎么安抚辞退的员工公司开除员工,应按以下标准进行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


·成立赌博罪最多判几年?
      一、赌博罪最多判几年赌博不一定构成犯罪。一般给予行政处罚。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