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在我国工伤伤残鉴定标准和赔偿标准是什么

同样是工伤,但是您也知道,不同的人到最后用人单位给员工赔偿的费用都不一样,甚至会有着较大的差异。其实这也非常好理解的,因为本身轻微工伤和影响到劳动能力的工伤这不是一个级别的,因此很多人在申请工伤鉴定期间,非常关心的一个问题也是,在我国工伤伤残鉴定标准和赔偿标准是什么?
  
  在我国工伤伤残鉴定标准和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工伤鉴定标准是如何划分的?
  
  符合评残标准一级至四级的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级至六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级至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1、一级:器官缺失或完全丧失功能,其它器官不能代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者;
  
  2、二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者;
  
  3、三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者;
  
  4、四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可以自理者;
  
  5、五级:器官大部分缺损或明显畸形,有较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
  
  6、六级: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中等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7、七级: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8、八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有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9、九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10、十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二、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1、一至四级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2)每月领取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2、五六级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2)保留劳动关系的,由单位安排适当工作直至退休;难以安排工作的,每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3)若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3、七至十级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劳动合同期满,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我国的工伤伤残鉴定标准一共有十个级别,在开展工伤鉴定工作的时候都是由非常权威的医学专家鉴定的,所参考的标准也大多数都是一些专业的医疗术语,这部分您大概的知道相关内容就可以,因为最后还是要参考鉴定结论书上的鉴定级别的,至于赔偿的标准,也是每一个级别都是按照员工本人工资的倍数赔偿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检察院批捕后律师要做什么
      一、检察院批捕后律师要做什么?(1)提供法律服务、代理申诉和控告(2)代为申请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3)会见犯罪嫌疑人律师接受委托后,与侦查机......


·叔叔有责任抚养侄子么?
      叔叔有责任抚养侄子么?一、叔叔有责任抚养侄子么?如果指定了叔叔是监护人或者叔叔接受了孩子父母的遗产那么就应该有责任抚养孩子。我国《婚姻......


·婚后父母给子女的购房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有的父母为了子女在婚后能够过的好一点,就会拿钱给子女让其买一套住房。那么此时婚后父母给子女的购房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实践中,很多人对......


·交通肇事逃逸交强险还能赔偿吗
      交通肇事逃逸交强险还能赔偿吗?肇事逃逸不在约定的责任免除范围之内,所以交强险是会赔偿的。对于保险人的法定除外责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过错推定责任原则的适用情形是什么
      过错推定责任原则的适用情形是什么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人身损害的,推定教育机构具有过错(《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2、患者因下列......


·征地拆迁子女继承纠纷怎么解决
      征地拆迁子女继承纠纷怎么解决征地拆迁子女继承纠纷怎么解决?在拆迁活动中,拆迁人须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约定房屋拆迁与补偿相关事宜......


·同居期间财产的分割原则是什么
      同居关系解除时,同居当事人对于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有约定,且约定内容合法的,应优先适用约定。同居当事人间无约定并未达成协议的,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
      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有关名胜古迹的管理秩序,对象则为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所谓名胜古......


·法定监护人与当然监护人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法定监护人与当然监护人之间的关系是什么法定监护人,是指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担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的人。......


·故意杀人罪年满多少周岁承担刑事责任
      十四周岁以上。对司法实践中出现的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绑架人质后杀害被绑架人、拐卖妇女、儿童而故意造成被拐卖妇女、儿童重伤或死亡的行为......


·盗窃罪从轻和减轻的情节有哪些
      盗窃案是现实生活中较为普遍发生的案情,一旦构成该罪,是很可能会面临着刑罚的处罚的,但是即使构成盗窃罪只要满足了一定的条件,也是可以从轻或者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