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很多人表示自己是不得已才醉驾的,但是后悔已经为时已晚,因为自

很多人表示自己是不得已才醉驾的,但是后悔已经为时已晚,因为自己已经接到了法院的醉驾开庭通知书。可是那些醉驾的人还心存侥幸,希望能够通过自己的努力让法院轻判。那么,醉驾开庭本人做什么才能轻判?一、醉驾开庭本人做什么才能轻判(1)注意带齐诉讼材料,如身份证、答辩状、证据原件一定要带齐。(2)要当庭作的陈述,要提前写好,开庭一边看,一边说。(3)如果是案件当事人并且有代理律师,要注意在法庭上少说话,说话要切中要害,多余的不说,以免越说越错。如果是没有委托代理律师,建议在法庭上的时候跟着法官节奏,把自己的诉求表达清楚,不要被对方误导。二、醉酒驾车判刑多长时间醉酒驾车涉嫌危险驾驶罪,最高量刑是6个月拘役。但是,醉酒驾车又酿成了其他的危害后果,侵害了不特定群体的利益,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可被判处死刑。三、醉酒驾驶相关处罚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以上就是醉驾开庭的一些相关知识。醉驾开庭本人做什么都阻挡不住法院对醉驾司机的判决,因为醉驾的后果实在是太严重了。我们觉得,还是要有一个很好的认罪态度,然后自觉接受法律的审判,又或者应该直接杜绝酒驾行为。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2023未成年盗窃判刑吗?
      一、未成年盗窃判刑吗未满16周岁犯盗窃罪不用判刑。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


·一、离婚后分配的财产参不参与分家?
      一、离婚后分配的财产参不参与分家?离婚后分配的财产,是参与分家的。离婚后分配的财产是属于个人财产,在分家时应当进行分配,但财产所有者拒绝的可......


·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变更流程是怎样的
      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变更流程是怎样的?公司成立之时都会设立一位法人代表,法人代表的职责是代替公司行使民事权利。法人代表并不一定由公司创立人担任,......


·合同违约计算诉讼时效是怎样规定的
      合同违约计算诉讼时效是怎样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


·妻子遗弃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对于夫妻来说,双方的互帮互助是非常重要的,结婚时的宣誓不可忽视。如果丈夫卧床不起,家庭没有收入来源,就要抛弃丈夫是会受到道德谴责的,如果造成......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


·夫妻离婚后哪些财产不分
      夫妻离婚后哪些财产不分一、夫妻离婚后哪些财产不分离婚时,以下几种财产是不能分割的:1、婚前个人财产在新婚姻法实行以前,婚前个人所有的财......


·工伤申报材料是需要哪些
      一般员工若因工作的原因受到伤害,用人单位是需要在一个月之内为员工提交申请进行工伤的申报。但是如果用人单位迟迟没有为员工申报工伤,员工是可以自......


·非法集资案中集资数额的认定是多少?
      在现实生活中非法集资的案例有很多,非法集资案中集资数额的认定是多少了?一般都是宣称低投资,高收入,风险低。那到底多少金额才能构成非法集资案的成......


·行政诉讼法强制执行规定的期限是多久?
      行政诉讼法强制执行规定的期限是多久一、行政诉讼法强制执行规定的期限是多久?行政诉讼法强制执行规定的期限是确定的履行期限之日起一年内,根据《......


·民间借贷风险如何预防?
      民间借贷风险如何预防1、借款用途要正当,借贷关系要合法。《民法通则》第90条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公平、自愿、合法是民法与合同法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