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工程质量保证技术措施有哪些

工程质量保证技术措施有哪些
  
  我们国家对工程质量要求的很严格,也制定了一些相关措施。并且,在一个工程开始之前,工程师往往会提前研究工程质量保证技术措施,为的是又好又快的完成工程。但是工程质量通常由很多因素影响,比如工期等,有时候并不能达到预期。即使是这样,我们还是应该以保证工程质量为前提。下面,我们来具体讲解一下。
  
  
  工程质量保证技术措施有哪些?
  
  一、技术措施
  
  本工程各项质量指针必须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国家标准及地方标准,并达到发包单位招标文件及合同中的技术规范要求。
  
  1、材料要求
  
  (1)、所用材料及成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2)、避雷片(防雷接地装置):10层楼以上所有室外栏杆与大楼避雷系统连接上,以产生整体防雷作用。
  
  2、安装技术要求
  
  (1)、铝合金栏杆安装质量必须符合现行有关施工规范要求;
  
  (2)、确认材料保护胶带已清除干净,外墙接口无任何杂质或污染。
  
  二、质量保证措施
  
  1.成立质量控制体系,由项目工程师、质量部长、技术部长、工长、施工班组和专职质检员组成,质量控制体系对工程分项工序有否决权。
  
  2.加强人的管理,发挥“人的因素第一”的主导作用,把人的控制作为全过程控制的重点。对项目管理人员,根据职责分工,必须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同时搞好团结协作,对不称职的管理人员及时调整;对施工人员严格进行考核上岗施工。在编制施工计划时,全面考虑各种因素对工程质量的影响和人与任务的平衡,防止造成人为事故。
  
  3.加强施工生产和进度安排的控制:会同技术人员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在进度和质量发生矛盾时,进度服从于质量;合理安排劳动力,科学地进行施工调度,加强施工机具、设备管理,保证施工生产的需要。
  
  4.加强材料和构配件的质量控制: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采购必须认真执行《采购工作程序》,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册,并对供应商进行评价。凡采购到现场的物资,材料人员必须依据采购文件资料中规定的质量和申请计划进行验证,严把质量、数量、品种、规格验收关,必要时请有关技术、质检人员参加。
  
  5.严格检查制度,所有施工过程都要按规定认真进行检验,未达到标准要求必须返工,验收合格后才能转入下道工序。
  
  a.自检:操作工人在施工中按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自我检查,并由施工队专职质检员进行复核,合格后填写自检单报质检员,保证本班组完成的分项达到质量目标的要求,为下道工序创造良好的条件。
  
  b.专检:在自检满足要求的基础上质检员和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复查,合格后报监理验收。检查中要严格标准,一切用数据说话,确保分项工程质量。
  
  c.交接检:各分项或上道工序经专检合格满足要求后,组织上下工序负责人进行交接验收,并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6.坚持样板引路制度。各道工序或各个分项在施工前必须做样板,有关人员进行监控指导。样板完成后要由质检员和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共同进行验收,满足要求后才能全面施工。对样板间和主要项目的样板,还必须经公司或上级有关部门检查验收后才能施工。
  
  7.加强成品保护,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执行《成品保护工作程序》,采取“护、包、盖、封”的保护措施,并合理安排施工顺序,防止后道工序损坏或污染前道工序。
  
  8.完善质量记录,做好资料整理:将质量记录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质量保证资料的建立、收集、整理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做到与工程进度同步,并保证及时、准确、清楚、完整。要求应该有的文件,确保交给用户一份能全面了解工程质量的质量保证资料。
  
  针对工程质量保证技术措施的内容我们就讲解到这里。工程质量是一项工程中最重要的一环,为了保证工程质量要事先制定合理的计划。工程质量中主要是指对安全、经济、环保等方面的综合性要求,通常有多个方面来进行控制。并且工程质量也要通过层层检验才能通过。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对方不签字几天能提车?
      对方不签字几天能提车?对方不签字大概一个礼拜的时间就能够提车。交警应按程序将事故认定书送达,对方不签字不影响按程序提车。如果事故责任认定书下来......


·一、土地租赁相关法律法规有哪些?
      一、土地租赁相关法律法规有哪些?与土地租赁有关的法律法规有《土地管理法》、《民法典》、《民法》、《税法》等。国有土地租赁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出租......


·公司法发起人的回避是怎么规定的
      公司法发起人的回避是怎么规定的公司在设立之初,肯定是有设立公司的发起人的。作为公司的发起人,其实对公司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在公司成立的过程当中......


·盗窃后自首还承担刑事责任吗
      一、盗窃后自首还承担刑事责任吗盗窃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的形式有入室盗窃、带凶器意盗窃和扒窃等。盗窃罪一般是按数......


·异地如何补办身份证
      到异地受理点办理,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会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


·当事人想离婚如何争取女儿的抚养权在律师代理的离婚案件当中
      当事人想离婚如何争取女儿的抚养权在律师代理的离婚案件当中,60%左右的案件存在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除了尊重孩子的个人意见外,收集相关有利的证......


·离婚申请民事诉讼费用是多少?
      离婚申请民事诉讼费用是多少?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破产清算独占使用许可权如何处理
      破产清算独占使用许可权如何处理在破产程序中,债务人会使用一切手段,尽可能减少负债。而在债务人拥有知识产权的情况下,情况将会变得更加复杂。那么,破......


·子女抚养权如何确定?
      子女抚养权如何确定?一、子女抚养权如何确定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


·终身监禁适用条件都有哪些
      终身监禁适用条件都有哪些依照经《刑法修正案(九)》修正后的刑法典第383条和第386条的规定,犯贪污罪、受贿罪,犯罪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


·离婚财产给一方债权人如何主张权利?
      离婚财产给一方债权人如何主张权利?1、离婚财产给一方债权人可以向夫妻双方主张权益,双方离婚后并且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完毕的,债权人可以直接请求双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