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发生高空坠物砸到车辆保险公司如何理赔?

发生高空坠物砸到车辆保险公司如何理赔?随着现代城市中高楼大厦越建越高,各类车辆也越来越多,我们不时通过各种渠道听到、见到高空坠物砸损车辆的消息,这样的消息就带给了广大车主一些不解的问题,发生高空坠物砸到车辆保险公司如何理赔?自己有需要做些什么来保障自己的权益呢?
  一、理赔程序
  
  1、看自己有没有投保车损险
  发生高空坠物砸坏车属于车损险的赔偿范围,车主在向保险公司理赔之前要先确认一下自己的车辆投保了车损险并立即寻找出汽车保险的保单以便车险公司理赔工作的顺利进行。
  2、拍照留证
  发生高空坠物砸坏车一定要保护好现场以便车险公司查勘的时候调查取证,如果是在一些繁华的商业中心发生了高空坠物砸车的情况车主可以通过拍照留证的方法先把第一现场给保留下来,牌照的图片要清晰,要从多角度拍摄。
  3、理赔专员现场查勘
  发生高空坠物砸坏车之后保险公司会对现场进行查勘并寻找责任人,在寻找到责任人的情况下和责任方沟通理赔,车主投保的车险公司会根据定损的结果告知责任人的赔偿的费用。发生高空坠物砸坏车如果找不到责任人有的车险公司则会要求车主自己承担责任。
  4、等待保险公司赔付
  在理赔专员现场勘查,确认相关情况后,向保险公司提供相关材料后,耐心等待保险公司赔付。
  二、需要注意的细节
  
  1、投保内容
  要清楚自己是否投保了车损险,若已投保保险单内相关条款、细则,是否载明理赔范围,都包含哪些情况等。
  2、车辆损坏情况
  若发生高空坠物后仅车辆玻璃被砸损,保险公司不对此进行理赔,因为车辆玻璃损坏险需要单独向保险公司购买,若未投保将不能获得赔偿。如果高空坠物造成的损坏中除去车辆玻璃破损外,还有引擎盖、车顶等的损坏,那么在车损险理赔范围内,这样玻璃破损的损失也将由保险公司来赔偿。
  3、保险公司的选择
  投保车损险的时候车主也一定要选择一家正确的车险公司,有的车险公司服务质量差,发生高空坠物砸坏车车主等待的时间也非常长,尽量选择理赔速度快、服务质量优秀的保险公司进行投保。
  4、怎么避免发生高空坠物砸坏车
  通过保险公司来对高空坠物的情况进行赔偿只是一种事后处理问题的方法,广大车主可以在停车的时候将车辆停靠在安全的停车位当中,不要将车辆停在小区楼底下等非常容易发生高空坠物的地方,这样就能够有效的让发生高空坠物砸坏车发生的概率给大大的降低了。以上就是为您介绍的发生高空坠物砸到车辆保险公司如何理赔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日常使用保险过程能有所助益。各位车主朋友也要在日常生活中注意车辆停靠位置,保证车辆安全,若发生高空坠物损伤车辆的情况要及时报警和申请保险公司进行理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保障自身合法权益。更多法律咨询相关知识您可以向进行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股权转让税收风险体现在哪些方面,该如何避免?
      股权转让税收风险体现在哪些方面,该如何避免?我们知道,购买股票是一种理财的方法,在日常生活中经常听说“风险越大,收益也就越大”,确实如此,......


·异地劳动关系转移需要注意什么区别,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劳动关系的建立是工作生活中非常重要的内容,只要存在劳动关系我们应该签订相关的劳动协议合同,但是后续的工作生活中可能还会出现劳动关系转移的情况......


·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出让的规定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出让的规定是什么出让土地使用权根据法律规定,按用途分有不同的年限,如居住用地年限是70年;工业用地、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


·判三年保释出狱多少钱?
      判三年保释出狱多少钱?一、判三年保释出狱多少钱?保释,在中国称之为取保候审,是指侦查、起诉和审判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被刑事追诉而又未被刑事......


·事业单位人才派遣存在什么问题?
      在劳务市场,劳务派遣已经由简单的派遣普通职员到派遣有能力的人才了,无论是在企业单位、医疗机构还是事业单位,人才派遣的现象都是较为常见的。不可......


·老年人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婚姻经营的越久,矛盾就会逐渐积累甚至可能会爆发。而如今,随着社会的放开,许多人的婚姻在老年时期宣告破裂。但是,老年人离婚案件涉及的问题与普通......


·探视权是单独探视还是一起探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


·高利贷的借条有效吗 高利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高利贷作为人类历史上最早存在的信贷形式之一,在民间金融活动中一直充当着非常活跃的角色。但是现在的高利贷却不是全部被法律所认可的,那么在这样的......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继承可以吗?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继承可以吗?集体土地是不可以继承处理的,土地承包权和宅基地不能继承,能继承的是房屋所有权。父母的房屋还是一起继承的,除非......


·有一家上市公司欠钱不还怎么办
      有一家上市公司欠钱不还怎么办如果有人欠钱到期不还,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向他发出支付令,令他还钱。申请支付令在诉讼上叫督促程序,适用于金钱债务和有......


·信用卡诈骗的主体包括那些
      任何一个犯罪都是有自己的犯罪主体,而在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自然就是对这个犯罪主体作出处罚。但针对不同的刑事犯罪,法律中规定的主体是不太一样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