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你知道高空坠物砸车要报警吗?

你知道高空坠物砸车要报警吗?在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见高空坠物的人,我们也经常在新闻中看见因为高空抛物砸伤行人,砸死路人,砸坏汽车的案例,很多人会问,高空坠物砸车要报警吗?这些天降横祸到底应该由谁来赔偿?下面我们就给您逐一的讲解一下。一、高空坠物砸坏车,车主该如何维权?如果不能查明是哪一家丢的东西,可以把一栋楼的局面全部都告上法庭,连坐赔偿,这个在我们国家是有先例的。  根据相关法律,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非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以外,有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因此,如果楼上住户向楼下扔出的垃圾给行人或车辆造成伤害的,即使没有人愿意承认,也需要一起承担法律责任。此外,还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二、天降横祸到底应该由谁来赔偿?“如果车辆不是正常停放在停车位,车主也有一定过错,因此只能获得部分赔偿。”根据相关规定,对于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外,有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也应给予补偿。也就是说,高空抛物、坠物,只要查不出具体的行为人,所有可能造成损害的相关责任人就要共同承担补偿责任,车主可将有可能加害的相关责任人作为共同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从而获得相应赔偿。三、高空坠物砸车要报警吗?高空坠物事发后必须在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及警方报案,若找不到责任方,才由保险公司来处理。保险公司会派人到现场“定损”。比如一般车主一定要购买车损险才能进行“高空坠物”索赔。需提醒车主的是,在一般的高空坠物理赔中,如果砸中的仅仅是车玻璃,需要车主购买单独的车辆玻璃损坏险方能理赔。法官提醒:停车时多观察周围环境,尽量躲开可移动栅栏、玻璃多的建筑物以及刚栽好的小树附近。如造成财物损坏,要保护现场、拍照取证并通知相关人员。尽快确定坠落物来源,并及时与责任人协商处理。若协商不妥,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高空坠落物件侵权损害的案件,利用过错推定原则,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对自己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主张权利人需证明已有的伤害事实及所受伤害与物品坠落有因果关系即可。而且务必要在48小时内报警,如果警方找到并且固定了证据以后,是可以去法院提出起诉赔偿的。根据规定,高空抛物属于违法行为,所以不管什么时候,我们都应该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高空坠物,害人害己,所以,我们要从自身做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福建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是怎样规定的
      福建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是怎样规定的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数额,按......


·公众责任险保障对象是谁 每一种保险都是有自己的保险范围和保
      公众责任险保障对象是谁每一种保险都是有自己的保险范围和保险对象的,只有保险对象在保险范围内受到了损害的,那么保险公司才会作出相应的赔偿。那......


·山东省征地补偿标准2023上调后是什么?
      山东省征地补偿标准上调后是什么山东省五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全面上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根据本次调整要求,我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原则上上调幅......


·名誉权侵权律师费承担方是谁?
      名誉权侵权律师费承担方是谁?名誉权侵权赔偿需要根据相关约定来进行判断。1、精神损害赔偿名誉侵权通常很难直接造成经济方面的损失,但会对受害人的精......


·工程质量维修保证金的规定是什么?
      工程质量维修保证金的规定是什么?工程质量维修保证金的规定是什么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管理......


·离婚的时候要怎么确定小孩的抚养权
      子女是上天对父母的恩赐,是上天给予这份婚姻最美好的馈赠。即便父母离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也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


·打架双方住院怎么处理?
      打架双方住院怎么处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


·房屋转按揭办理复杂吗
      房屋转按揭办理复杂吗一、房屋转按揭办理复杂吗1、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即《房屋买卖合同》。买方所需提交资料:身份证和户口本(夫妻双方的)、结婚......


·法律上犯罪故意是什么意思
      犯罪故意是什么意思行为人明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一种心理状态。犯罪故意的内容包括以下两个方面:认识......


·一、夫妻离婚后还可以追究重婚罪吗?
      一、夫妻离婚后还可以追究重婚罪吗?我国《刑法》对刑事犯罪诉讼时效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


·二房东私自收转让费合理吗?
      二房东私自收转让费合理吗?合同到期房东无权收转让费。房屋租赁到期后未续签书面租赁合同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可以随时通知房东终止租赁关系,并要求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