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高空坠物约定是否有效
一、租房合同高空坠物约定是否有效?
确实是承租人使用或管理不当造成他人的损失,应该由承租人负责赔偿,这样约定可以有效。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因此,若房东可以证明自己对于该高空坠物无任何管理或是维护的责任,则可以不对受害方负担任何责任。但是房东不得对抗受害方的清偿请求,就是如果被砸的人向房东索取医疗费,房东仍需赔付,之后再向租客和小区物业进行追偿。
二、高空坠物伤人如何赔偿?
第一,因造成了人身伤害引起的损害赔偿,参照《侵权责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确认人身损害事实后,确认造成人身损害的相应的责任,根据责任大小来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三,人身伤害赔偿需要对伤残等级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确认具体的赔偿数额。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第四,对于人身损害的伤残等级确认后,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第五,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第六,人身损害赔偿,可以聘请律师,律师费用也由将来的加害方承担。
三、如何应对高空坠物
近年来,高空坠物伤人的事件经常见诸媒体,掉落的不仅有高层建筑的外墙刮大风时吹落的花盆,还有一些不讲社会公德的人扔下来的烟头、烟灰缸、生活垃圾等,甚至还发生了多起有人跳楼自杀正好砸中楼下行人而致死的事例,令人扼腕叹息。那么,如何避免高空坠物伤人事件的发生呢?1、定期检查自家窗户、空调支架等是否牢固,如有松动应及时加固。2、及时清理自家阳台、门窗等室外悬挂物,避免因天气等外因发生高空坠物。3、物业公司应在小区内设立一些诸如“小心高空抛物”的警示牌。加强小区保安巡视,为小区安装摄像头,对高层住宅进行监控,一旦发生意外,有助于为发生纠纷举证提供依据。4、大风下雨的天气出门时,一定要注意察看公共区域是否存在不安全隐患,如路边高层建筑物的窗户、吊顶、空调外机、招牌等。5、进行高空维修、清洗外墙面等高空作业时,做好防护措施,防止物品不慎坠落,作业期间相关部门应尽到树立指示牌提醒路人的责任。6、行人在马路上,要警惕高架广告牌。由于大风或自然松动等原因,会导致广告牌倒塌坠落。可以看出,租房合同高空坠物约定其实是具备法律效力的,即使在租房合同当中约定了此条款,对于当事人来说,也没有什么大惊小怪的,只要自己能够做到杜绝从高空抛物,即使真的发生了高空坠落物,导致他人受伤害的这种情况,只要自己证明不是侵权人,也不用承担法律责任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犯罪预备跟犯罪未遂有什么区别?
犯罪预备跟犯罪未遂有什么区别?一、犯罪预备跟犯罪未遂有什么区别?1.概念不同: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而已经着手实行犯罪......
·购买期房的流程具体是怎样的
购买期房的流程具体是怎样的第一步,签订认购书商品房期房正式销售工作开始后,一般会设立售楼处,购房人在认可本项目后,可到售楼处签订认购书,并缴......
·浙江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管理办法
浙江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管理办法人防工程意义重大,对于人防工程建设更应当仔细完成,实践中出现过由于人防工程防护设备不合格导致人防工程出现渗漏......
·网签办理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网签办理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一、网签办理的注意事项1、网签信息录入要准确网签信息一旦录入到住建委的系统中,不可轻易修改;如果录入错误,需要......
·担保期过了法院还受理吗
担保期过了法院还受理吗一、担保期过了法院还受理吗1、《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
·一、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的是哪些情形?
一、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的是哪些情形?即时解除:《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未按照......
·走私罪中数额较大是多少
走私罪中偷逃应缴税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偷知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判处10年以上)。而偷逃应缴税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
·婚后财产离婚了怎么分配?
婚后财产离婚了怎么分配?(一)夫妻之间对财产的协议优先;(二)男女平等;(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四)照顾无过错方;(五)照顾付出较多方。简单的说,......
·涉外收养程序在我国法律上是如何进行规定的?
涉外收养程序在我国法律上是如何进行规定的?当代社会,收养程序在我国您并不是特别的清楚,因为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您对于收养仅仅是一个表面上的了解......
·财务合同管理制度的规定是怎样的?
财务合同管理制度的规定是怎样的?财务合同管理制度(试行)为了规范合同管理,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环节,保证各项财务活动、财务结算依法、有序的进行,......
·同时履行抗辩权主体是什么?
同时履行抗辩权主体是什么?抗辩权的履行,在我们进行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纠纷的时候,是十分常用的,我们在进行使用抗辩权的时候,不论是哪种抗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