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如何有效规避高空坠物

如何有效规避高空坠物
  
  有多数的高空坠物致他人受伤的这种情况,在事后检查的过程当中才发现,这种高空坠物完全是可以通过人为的原因有效的避免的。除了刮风下雨,地震等这些天灾人祸我们没有办法避免的高空坠物,为了避免因为高空坠物这一被您疏忽的细节造成重大的后果,相关人员也应该知道,生活中如何有效规避高空坠物?
  
  一、如何有效规避高空坠物?
  
  1)根据不同的安装部位和不同季节制订针对性强的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护用品提前到位。
  
  2)进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戴安全带,并系在牢固的结构上,专人进行检查保持完好状态。
  
  3)高空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体格检查,凡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患者不得进行高空作业。
  
  4)严禁在工作前和工作中饮酒,不允许在易燃易爆物品附近吸烟生火,不得随便乱接乱拉电线。
  
  5)有临时配电箱必须装置在安全地点并牢固可靠,开关插座应完整无缺,防止雨水溅落,金属箱体必须可靠接地;施工前应对漏电开关进行检查,如有损坏,即使更换。
  
  6)不得随意动用外单位机械设备,防止不了解性能造成安全事故。
  
  7)上下交叉作业,应有专人监视并做好垂直面上的安全防护,5级以上大风不得高空作业。
  
  8)作好工人入场的安全教育,及时做好安全交底,坚持开好班前安全会,研究当天安全工作要点,以引起重视。
  
  9)加强各级领导和专职、兼职安全人员跟踪到位的安全监护,发现违章立即制止。
  
  10)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对检查出的问题限期纠正。
  
  二、高空坠物的危害有多大?
  
  高空坠物危害严重,此前经媒体多次报道并有专家用实验证明:人的-骨可以承受的极限是200公斤到500公斤,从中高楼层扔一个鸡蛋下来,虽然理论上没有达到-骨骨折的极限,但是砸在头上,也可能导致脑震荡或者-内出血死亡。如果换做是同等质量的石头或其他坚硬的物品,所造成的伤害要高1.5到3倍。
  
  三、高空坠物赔偿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之规定,因无法确定具体侵权人,全体住户均存在加害可能性,应承担补偿责任。
  
  高空坠物危害是非常大的,也许一个细小的物品就可能导致他人死亡,所以,不管是行人还是住户一定要随时保持安全意识,若发生这样的事情,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要规避高空坠物这种现象的发生,就要求平时物业部门必须针对一些大型的建筑物及时的进行加固,经常检查,比如说在风季,您最好是要尽量的避开一些高空建筑物,以防万一发生。最重要的是,每个人心里面一定要有拒绝高空抛物的这种意识。希望您在了解过如何有效规避高空坠物的知识以后,都能够严格的从自身做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如何对破产清算期间从财政借入款项账务处理
      如何对破产清算期间从财政借入款项账务处理如何对破产清算期间从财政借入款项账务处理《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


·忘性是每个人都会有的,当我们在外面比较粗心大意把自己的东西落
      忘性是每个人都会有的,当我们在外面比较粗心大意把自己的东西落在外面了,然后记起来回来找时发现被别人拿走了,这个时候拿走东西的这个人是算偷还是......


·哪种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
      哪种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一、哪种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构......


·乐山市信息公开的主体包括哪些?
      乐山市信息公开的主体包括哪些?我们您都知道,现在政府工作不仅仅只是做到基本工作,还包括接受公众对其工作的监督。其中信息公开就是一种政府接受......


·资质能一个或多个剥离吗
      能。资质剥离就是把一个或者多个资质从甲公司转移到乙公司,使得资质脱离原有公司,通过企业全资子公司的派生分立,将资质从原企业平移至目标企业的过......


·男性婚前检查项目有哪些
      男性婚前检查项目有哪些1、全身检查这是一般性的全身检查,了解心、肺、肝、肾等重要脏器有无异常,了解发育情况,这些检查对发现影响婚育的疾病是......


·哪些情况下可以撤销监护资格根据《婚姻法》和《民法
      哪些情况下可以撤销监护资格根据《婚姻法》和《民法总则》的相关规定,监护人存在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撤销其监护人资格:1、性侵害、出卖、遗......


·酒吧打架的相关处理规定是什么?
      酒吧打架的相关处理规定是什么如果在酒吧打架斗殴会有什么处罚依照伤情立案。轻微伤立为治安案件查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治安管理处......


·哪些行业注册资本不得认缴?
      哪些行业注册资本不得认缴?一、哪些行业注册资本不得认缴?以下27个行业不能注册资本认缴制,你的行业不在这下面的话,就可以不用验资!!!1、采取......


·持刀伤人伤情判断需要多长时间
      持刀伤人伤情判断需要多长时间?持刀伤人伤情判断一般需要15天,司法鉴定从受理之日起一般应当在15日内出具司法鉴定文书。如确需延长的,经向委托人说明......


·非全日制用工误工费有多少? 误工费计算方法:
      非全日制用工误工费有多少?误工费计算方法: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额计算。2、无固定收入的,按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3、若赔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