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行政拘留去探望需要怎样准备呢?

行政拘留去探望需要怎样准备呢?行政拘留属于拘留的一种,是一种行政处罚,在拘留期间进行探望有很多要求,不是随便每个人都有探视权,探望时间也有限制,而且有专用的会见区,去探望时需要准备相关证件,行政拘留去探望需要怎样准备呢?需要哪些证件?要提前申请吗?下文来给您解释。
  去探望行政拘留的亲属要提前申请吗?都要带哪些证件?需要怎样准备?
  行政拘留属于行政处罚,已经作出并执行的,家属可以凭借合法身份证明去进行探视,不需要提前申请。不是家属和朋友的凭借有效的身份证明也可以探视。根据《拘留所条例》第二十六条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的会见权利。
  被拘留人应当遵守拘留所的会见管理规定。 会见被拘留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在拘留所的会见区进行。
  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被拘留人还应当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
  什么是行政拘留?
  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因此法律对它的设定及实施条件和程序均有严格的规定。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行政拘留决定宣告后,在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被处罚的人及其亲属找到保证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可申请行政主体暂缓执行行政拘留。根据现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该法第二章第十条第三项规定行政拘留是一种治安管理处罚种类,该项对行政拘留的性质作了定位,即治安管理处罚的一种。该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该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3、七十周岁以上的;4、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该条对于适用对象作了消极性的排除规定,即对于符合某些特定情形的人员,行政拘留对其不适用,以体现人文关怀。上文不仅解答了行政拘留去探望需要怎样准备的问题,也叙述了行政拘留的定义以及性质,相信您也有所了解,生活在法治社会,我们有义务依法行事,望每个人都依据法律条例对行政拘留的亲属进行探望。对此如有疑问或想进行更深入的了解可在线咨询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刑事国家赔偿要寄什么材料?
      刑事国家赔偿要寄什么材料?一、刑事国家赔偿要寄什么材料《公安机关办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规定》第八条:赔偿请求人申请国家赔偿,应当提交以下材......


·畏罪潜逃被抓怎么处理?
      在我们国家一些罪犯在受到一些刑法的时候,可能一时接受不了救护可能会导致畏罪潜逃,那么我们就应该想要了解一下畏罪潜逃被抓怎么处理?根据相关的法......


·合同法中商业合同附随义务是否合理
      一,合同法中商业合同附随义务是否合理《合同法》第60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


·房屋拆迁家庭财产分割需要写明什么
      房屋拆迁家庭财产分割需要写明什么房屋拆迁家庭财产分割需要写明的内容有:甲乙双方的详细个人信息;涉及到房屋拆迁的事实与经过;约定补偿金的金额以......


·在外打工,赶不上土地确权怎么办?
      在外打工,赶不上土地确权怎么办?土地确权是确定未来几十年土地承包关系的重要工作,关系到农户朋友们的切身利益,自然也需要农民的参与配合。特别是......


·公安立案后多久结案
      公安立案后多久结案当公安机关开始立案侦查后,就开始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侦查和罪行证据的收集。对于有重大嫌疑的犯罪者,会进行先行拘留。对于案件的结......


·离婚起诉上可以写精神赔偿请求吗
      离婚起诉上可以写精神赔偿请求吗离婚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我国新修订的民法典首次确立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包括财产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一)财......


·可转换公司债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有哪些
      可转换公司债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有哪些?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上海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经中国证监会核......


·运输保险费计算公式是怎样的
      运输保险费计算公式是怎样的一、运输保险费计算公式是怎样的?运输保险费=[原币货价(FOB)国外运费]/(1-保险费率)乘保险费率。(1)抵岸价CIF=离岸......


·童工工伤赔偿的内容
      童工属于非法用工,童工没有达到法定的工作年龄,工作的能力不能满足工作的要求,也容易发生工伤。童工发生工伤以后治疗是第一位,但是后期最重要的就......


·偷盗立案金额标准是多少?
      偷盗立案金额标准是多少?偷盗立案金额标准是2000元,盗窃数额在2000元以上的,或虽不足2000元但情节或后果严重的,立为重大案件;盗窃数额在20000元以上......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