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新三板上市条件流程是什么?

新三板上市条件流程是什么?
  
  “新三板”对于普通民众来说是一个很陌生的事物。在过去,旧三板上市的挂牌企业只能是中关村的非上市公司,但是为了扶持全国各地的中小型非上市企业能够上市并得到更好的发展,就出现了新三板。那么,新三板上市条件流程是什么呢?
  
  一、新三板上市条件:
  
  (1)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2)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3)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4)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5)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6)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新三板上市流程: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非上市公司申请新三板挂牌转让的流程如下:
  
  1、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
  
  2、申请股份报价转让试点企业资格
  
  3、签订推荐挂牌协议
  
  非上市公司申请股份在代办系统挂牌,须委托一家主办券商作为其推荐主办券商,向协会进行推荐。申请股份挂牌的非上市公司应与推荐主办券商签订推荐挂牌协议。
  
  4、配合主办报价券商尽职调查
  
  5、主办报价券商向协会报送推荐挂牌备案文件
  
  6、协会备案确认
  
  协会对推荐挂牌备案文件无异议的,自受理之日起五十个工作日内向推荐主办券商出具备案确认函。
  
  7、股份集中登记
  
  8、披露股份报价转让说明书
  
  9、挂牌交易
  
  审批时间短、挂牌程序便捷是新三板挂牌转让的优势,其中,企业申请非上市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资格确认函的审批时间为5日;推荐主办券商向协会报送推荐挂牌备案文件,协会对推荐挂牌备案文件无异议的,出具备案确认函的时间为五十个工作日内。
  
  除此之外,企业申请新三板挂牌转让的时间周期还依赖于企业确定相关中介机构、相关中介机构进行尽职调查以及获得协会确认函后的后续事宜安排。
  
  新三板上市好处:
  
  (1)资金扶持:根据各区域园区及政府政策不一,企业可享受园区及政府补贴。
  
  (2)便利融资:新三板(上市公司)挂牌后可实施定向增发股份,提高公司信用等级,帮助企业更快融资。
  
  (3)财富增值:新三板上市企业及股东的股票可以在资本市场中以较高的价格进行流通,实现资产增值。
  
  (4)股份转让:股东股份可以合法转让,提高股权流动性。
  
  (5)转板上市:转板机制一旦确定,公司可优先享受“绿色通道”。
  
  (6)公司发展:有利于完善公司的资本结构,促进公司规范发展。
  
  (7)宣传效应:新三板上市公司品牌,提高企业知名度。
  
  以上就是新三板上市条件流程。新三板的出现也给那些没有机会上牌出头的中小型企业带来的福音。这也是国家为了能够加快整个社会的经济发展进程才推出的新政策,因为中国的大型企业并不多,主要还是得靠众多的小企业共同努力不断促进中国持续发展。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作为未成年人
      作为未成年人,是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那么他的人身、财产及其它一切合法权益就应当在监护人的监护下才能保证。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仅仅是要保......


·农民的土地被强征了怎么办?
      农民的土地被强征了怎么办当农民的土地被强征的时候,就可以马上和当地县政府反应,如果问题依然得不到解决的话,就可以和省级土地管理部门反应。根据......


·开发商为了能够顺利签订购房合同,都会在房屋认购书中约定购房定
      开发商为了能够顺利签订购房合同,都会在房屋认购书中约定购房定金,以此来约束购房者。但是,很多购房者在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时,却发现合同内容对自......


·车辆单方事故定损员会报警吗?
      车辆单方事故定损员会报警吗?显然是会报警的,单方事故不管什么情况都应该报警处理,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一些车主认为,在发生自己单方面的事故时,......


·开庭到判决书需要多长时间
      开庭到判决书需要多长时间1、法律对开庭后多久下判决没有规定,法律只对立案后多久下判决有相关的规定;2、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


·买房不是普通的商品交易,一来是因为购买房子属于重大支出,二来
      买房不是普通的商品交易,一来是因为购买房子属于重大支出,二来现在买房的时候基本上通过银行贷款的这种情况比较多,所以很多第一次购买房子的人员,......


·人死了债务要配偶还吗?
      人死了债务要配偶还吗人去世,配偶是否要偿还债务,从实践当中,应该从两个角度来考虑。第一:该债务是否是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债务被认定是夫妻共......


·人身权请求权是否适用诉讼时效?
      人身权请求权是否适用诉讼时效?1、基于人格关系的请求权应以是否包含财产利益为标准确定诉讼时效的适用人格权请求权属于支配权,而支配权的特征是以权......


·合同到期离职怎么弄?手续如何办理?
      劳动合同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有规定的权利和义务,那么如果老哦的那个合同到期之后,劳动者由于自身原因想要更好的平台,不想跟公司续签合同,合同到......


·先行拘留的天心拘留后羁押时间规定有哪些?
      先行拘留的天心拘留后羁押时间规定有哪些?一、先行拘留的天心拘留后羁押时间规定有哪些?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


·对于刑事罚金夫妻共同债务属于吗?
      对于刑事罚金夫妻共同债务属于吗?这个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因为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按照我国刑法"罪责自负,反对株连"的原则,罚金同没收财产一样......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