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办法全文是什么?

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办法全文是什么?
  
  现阶段社会发展越来越迅速,人们对著作权也来越重视,因为它不仅保障了著作人的合法权益,还保障了消费者们的合法权益。目前著作权也可以进行质押,那么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办法全文是什么?下面就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办法全文是什么的问题我将进行详细的解释。
  
  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办法全文是什么:
  
  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办法
  
  现发布《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局长于友先
  
  一九九六年九月二十三日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有关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著作权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依法将其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将该财产权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权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权的价款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
  
  第三条以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到登记机关进行登记。著作权质押合同自《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证》颁发之日起生效。
  
  第四条国家版权局是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的管理机关。国家版权局指定专门机构进行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
  
  第五条著作权质押合同的登记,应由出质人与质权人共同到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但出质人或质权人中任何一方持对方委托书亦可申请办理。
  
  第六条著作权出质人必须是合法著作权所有人。著作权为两人以上共有的,出质人为全体著作权人。
  
  中国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向外国人出质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必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第七条当事人申请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时,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下列文件:
  
  (一)按要求填写的著作权质押合同申请表;
  
  (二)出质人、质权人合法身份证明或法人注册登记证明;
  
  (三)主合同及著作权质押合同;
  
  (四)作品权利证明;
  
  (五)以共同著作权出质的,共同著作权人的书面协议;
  
  (六)向外国人质押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的,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合法身份证明;
  
  (八)著作权出质前该著作权的授权使用情况证明文件;
  
  (九)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
  
  第八条著作权质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址;
  
  (二)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三)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四)出质著作权的种类、范围、保护期;
  
  (五)质押担保的范围;
  
  (六)质押担保的期限;
  
  (七)质押的金额及支付方式;
  
  (八)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登记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人齐备的申请文件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文件的审查。经审查符合规定的质押合同,登记机关予以登记,并颁发《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证》。登记机关在颁发《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证》的同时,将登记情况编入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文献,供公众查阅。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著作权质押合同内容需要补正,申请人拒绝补正或补正不合格的;
  
  (二)出质人不是著作权人的;
  
  (三)质押合同涉及的作品不受保护或者保护期已经届满的;
  
  (四)著作权归属有争议的;
  
  (五)质押合同中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时,出质的著作权中的财产权转移为质权人所有的;
  
  (六)申请人拒绝交纳登记费的。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将撤销登记:
  
  (一)登记后发现有第十条(二)至(四)所列情况之一的;
  
  (二)质押合同因其担保之主合同被确认无效而无效的。
  
  第十二条质押合同担保之主债权的种类、数额等发生变更或质权的种类、范围、担保期限发生变更的,质押合同当事人应于变更之日起十日内持变更协议、《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证》及其它有关文件向原登记机关办理著作权质押合同变更登记。逾期未办理变更登记的,变更后的质押合同无效。
  
  第十三条当事人提前终止著作权质押合同的,应当持合同终止协议、《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证》及其它有关文件向原登记机关办理著作权质押合同注销登记。
  
  第十四条在质押担保期限内质押合同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在质押期限届满之日起十日内持合同履行完毕的有效证明文件及《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证》到原登记机关办理著作权质押合同注销登记。
  
  第十五条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被撤销、注销的,发给著作权质押合同撤销、注销通知书。
  
  登记机关办理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之撤销、变更、注销登记,应当同时在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文献中注明。
  
  第十六条登记机关办理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及著作权质押合同变更登记,收取登记费。登记费收取标准,由国家版权局统一制订。
  
  第十七条登记机关使用的《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证》、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申请表、著作权质押合同变更登记申请表、著作权质押合同撤销、注销通知书由国家版权局统一制订。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国家版权局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在面对类似的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的问题时也不会变得束手无措,而是可以积极的寻找相应的解决办法,来积极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是对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双方本着负责任的态度。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合伙企业解散后财产怎么分配
      合伙企业解散后财产怎么分配一般情况下,在合伙企业解散时,应该按照《企业合伙法》等法律规定进行清算,在合伙企业清算后,所得出的合伙企业财产在支......


·刚买的房屋漏水可以退房吗?
      刚买的房屋漏水可以退房吗房屋漏水在一手房和二手房交易中都很常见,一般情况下,漏水属于质量瑕疵,在保修期内,购房者可以要求出卖人进行修复,但不......


·谁承担高空坠物举证责任
      谁承担高空坠物举证责任高空坠物是一种很危险的行为,一旦发生高空坠物致人损害的,首先就要确定具体的责任人是谁,举证责任应该由谁承担,否则的话就......


·刑事传唤需要通知家属吗
      如果是口头刑事讯问并不需要通知家属,对于司法机关根据司法审理的需要,对当事人进行传唤处理的,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来进行认定,但并不一定需要通......


·海关缉私案件一般多久才能处理完?
      公安机关会视情况对其进行刑事拘留,三日提请检察院批捕,可以延长一至四日,检察院一般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如果是流窜作案、结伙作案或多次......


·怀疑对方故意撞人能立案吗
      可以报警,由公安机关收集证据。证据充分会立案。一切可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事实都是证据,如果在一个故意伤害的案件中,没有直接证据,审判人员、检......


·一、交通事故致残如何主张抚养费?
      一、交通事故致残如何主张抚养费?交通事故致残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等方式主张抚养费,伤残为十级,一般不能主张子女抚养费,但因交通事故伤残确实造成......


·医疗纠纷法律条款有哪些
      医疗纠纷法律条款有哪些?目前,通过行政调解的途径处理处理医疗纠纷的常用法律依据主要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


·办理专利申请费用如何收取 随着科技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新产品
      办理专利申请费用如何收取随着科技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新产品出现在世人面前。人们对于专利越来越关注,而实践中申请专利是需要缴费的,那么办理专利......


·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包括哪些情况?
      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包括哪些情况?国家为了更好的发展社会,更好的让人民享受改革开放带来的成果,将土地的使用权提供给人民,鼓励人民对土地的使用,......


·不适批捕的情形都有哪些
      一、不适批捕的情形都有哪些人民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类型及公安机关依法应相应采取的措施。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作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