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起诉离婚一审开庭程序有哪些?

我们在起诉离婚的时候有很多相关手续其实在实务当中的践行程度根本不像书中所说的那么简单,并且有些当事人甚至在离婚的时候在开庭时根本控制不了情绪,那么起诉离婚一审开庭程序有哪些呢,下面就由我们来告诉您。
  
  一、普通程序
  
  1、起诉,递交诉状及相关证明材料、交纳案件受理费。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2、受理后,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3、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4、法院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应当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
  
  5、法院审理,除涉及、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6、法院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7、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8、 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  
  
  (四)宣读鉴定结论;  
  
  (五)宣读勘验笔录。
  
  9、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10、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11、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12、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二、简易程序
  
  1、对简单的,原告可以口头起诉。当事人双方可以同时到或者它派出的法庭,请求解决纠纷。或者它派出的法庭可以当即审理,也可以另定日期审理。
  
  2、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简单的,可以用简便方式随时传唤当事人、证人。
  
  3、简单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不受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的限制。
  
  4、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综上所述,以上就是起诉离婚一审开庭程序,在起诉离婚的时候比协议离婚程序要繁杂得多,但是在面临这一问题的时候,部分人还是会选择去诉讼离婚,因为很多时候既然选择了诉讼离婚的话,一般都是因为不能够调解了,并且也不能自己协商才会起诉到法院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唯一住房签订合同后可以毁约吗?
      唯一住房签订合同后可以毁约吗?唯一住房签订合同后不可以毁约,可以采取一些方式来对于会议的现象进行救济。1、采取自救手段,维护自身利益。依《民法......


·现在离婚孩子怎么判
      现在离婚孩子怎么判要遵循婚姻法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主要判决原则如下: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二、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会优先考虑条......


·安徽新农村建设补偿标准主要是什么?
      安徽新农村建设补偿标准主要是什么?在我国的城乡建设中,农村建设一直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具体来说,为了规划农村统一建设,国家制定了新农村政策。......


·事故主要责任误工费赔偿的依据?
      事故主要责任误工费赔偿的依据有哪些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的一方能提出要误工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


·案件信息公开网刑事抗诉书的内容是什么?
      案件信息公开网刑事抗诉书的内容是什么?刑事抗诉书规定格式和内容要素如下:×××人民检察院刑事抗诉书×检×抗字[年度]第××号原审被告人……(依次......


·私房拆迁安置是否具有优先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明确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按照所有权调换形式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明......


·转账支票背面怎么填写
      转账支票背面怎么填写在现实生活中,支票的使用频率越来越高,但是很多人还是不太明白支票是如何使用的,比如转账支票背面怎么填写?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


·国有土地使用证没写终止日期是否正常
      国有土地使用证没写终止日期是否正常在我国土地的用途不同,那么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也是不一样的。目前我国土地使用权的最长年限是70年,70年也是针......


·入职后多久签劳动合同
      入职后多久签劳动合同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且在签订合同时约定试用期。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


·公司授权分公司签订合同合法吗?
      公司授权分公司签订合同合法吗?授权的情况下,分公司可以签订合同,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


·产检假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产检假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一、?产检假的法律规定根据2012年4月14日国务院第200次常务会议通过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怀孕女职工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