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网络金融犯罪的定义是什么?

网络金融犯罪的定义是什么?
  
  随着科技的进步和时代的发展,网络金融犯罪行为也是数见不鲜,严重地阻碍了金融领域的健康发展,因此,它也成为了威胁我国金融领域安全的重要因素之一,那么网络金融犯罪的定义是什么呢?网络金融犯罪又有哪些特点呢?下面我们将为您做详细说明。
  
  一、网络金融犯罪的定义
  
  网络金融犯罪主要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网络诈骗犯罪,另一类是网络集资类犯罪。
  
  网络诈骗犯罪是指以互联网手段实施的诈骗犯罪,与传统诈骗犯罪相比,网络诈骗因依托互联网平台,而具有更强的隐蔽性及更广泛的破坏性。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革新,网络诈骗犯罪亦随之发展,并形成完整的产业链。网络诈骗犯罪主要分为网络购物诈骗、网络投资诈骗及冒充机构诈骗等类型。
  
  1.网络购物诈骗
  
  网络购物因其便捷性、商品多样性的特点,逐渐成为普通人购物的主要方式,围绕网络购物而发展出的诈骗活动数量亦逐年增多。根据腾讯安全发布的《2017年第一季度反电信网络诈骗大数据报告》数据显示,网络购物诈骗金额在网络诈骗金额中占比59%,位居第一。在网购诈骗中,犯罪分子一般以刷购物网站信誉拿佣金、发货异常、购物退款等为由,诱导用户转账从而骗取钱财。
  
  2.网络投资诈骗
  
  网络投资诈骗可分为信用贷款诈骗和网络股票交易诈骗。
  
  信用贷款诈骗通常是指犯罪分子谎称可办理高额信用卡或大额贷款,并以缴纳手续费等名义诈骗被害人财物的行为。以常见的办理信用卡诈骗犯罪为例,犯罪分子通过钓鱼网站、金融机构内部或各网站内部等手段取得被害人信息并与被害人联系,谎称可快速办理信用卡或办理大额信用卡,以收取手续费、开卡费等名义骗取被害人财物。在诈骗被害人的过程中,犯罪分子为进一步骗取被害人财物,还会向被害人邮寄伪造的信用卡。被害人汇款后,犯罪分子雇佣他人进行取款并取得被害人财物,从而完成整个诈骗活动。
  
  网络股票交易诈骗一般仿造证券交易平台,搭建非法平台吸引被害人进行某类产品的价格涨跌投机,并引诱被害人缴纳保证金使用高杠杆参与交易,而犯罪分子则通过操纵该类产品的价格,诈骗被害人账户内的资金。此种诈骗活动中犯罪分子人数较多,分为业务员、操盘手、带盘老师及庄家,由业务员吸引被害人在仿造平台上开户,带盘老师引导被害人进行买卖操作,操盘手根据被害人买卖情况进行控盘操纵价格,最后将被害人投资资金“洗劫一空”并交由庄家。此类平台以期货、原油类交易平台为代表,因仿造证券交易平台搭建,具有相当的迷惑性,被害人误以为是合法平台而进行交易活动,被诈骗金额也较普通网络诈骗犯罪金额更高。
  
  与网络投资诈骗犯罪类似,网络集资类犯罪主要依托平台来实施,指违反国家金融业管理法规,以高息回报为诱饵,向不特定多数人募集资金进行再投资,从而进行牟利的活动。网络集资类犯罪以P2P网络借贷平台类犯罪为代表。
  
  P2P指个人对个人、或者称为点对点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借贷行为,平台向借贷双方提供包括信息流通交互、撮合、资信评估、投资咨询、法律手续办理等中介服务。P2P主要是针对小微企业融资难情况而产生,客观上缓解了小微企业融资问题。但是随着P2P平台的极速扩张,对于小微企业的资格审查、放款手续的审核以及后续还款保障等矛盾随着业务的扩张而爆发,导致了极大的风险。由于P2P借贷行为的特殊性,即借贷双方不直接签订债权债务合同,由第三人现行向资金需求者发放贷款,再由第三方将债权转让给投资者,致使P2P成为资金往来的枢纽,行为存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可能。对于超出P2P平台运营范围的行为、小微企业的虚假贷款需求等因素,可能会导致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犯罪问题的发生。同时,由于P2P平台的系统性风险,“跑路”的P2P平台数量众多,涉及投资者和资金范围较广,可能引发金融风险。
  
  除P2P网贷平台外,集资类犯罪还有企业自行以募集资金为由,向不特定多数人集资的形式。此类募集有股权募集、项目募集等,既有企业自行发布,亦有企业自行成立理财平台发布、自融自用,除通过网络渠道发布外,有的还会借助传统媒体进行宣传募集,影响范围广。
  
  二、网络金融犯罪特点
  
  网络金融犯罪伴随着网络发展而产生,与传统金融犯罪相比,网络金融犯罪有其自身特点。
  
  1.网络化
  
  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为传统金融业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技术支持,无论是PC端的电子金融平台,还是手机端的金融类APP,均使金融业务突破了地域限制,与普通人的生活联系更加紧密。网络金融犯罪随着网络金融的技术发展,亦具有网络金融网络化特点。
  
  2.犯罪网产业链化
  
  以网络诈骗类犯罪中的信用卡贷款诈骗为例,通常在此诈骗活动中,其上游犯罪可能涉及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妨碍信用卡管理罪,其下游犯罪可能涉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洗钱罪等,形成一个完整的犯罪链。因互联网自身特点,使得上述诈骗活动可不受地域范围制约,上下游犯罪既可在不同地域独立进行,而又可组合实施共同犯罪,无疑使得其犯罪链更易成形。
  
  3.国际化
  
  互联网的开放性、及时性使得国家间的交流更加便利。在某个国家中兴起的新型犯罪手法,可能会快速在另一个国家复制并快速发展,在发展过程中可能会出现手法的变种,并重新传回原发国,这使得网络金融犯罪具有国际化的特点。如3M网络诈骗犯罪,原发国系俄罗斯,后又在我国等其他国家出现。
  
  4.集团化与碎片化
  
  网络金融犯罪既有可能以集团形式出现,如前文中所述网络股票交易诈骗,参与人员人数较多,各自分工;又有可能以个人为单位实施犯罪,如网络购物诈骗,借助网络购物平台,无需多人参与即可实施。网络金融犯罪可单独成网,形成生态闭环,也可在开放环境中由个人借助网络实施,因此网络金融犯罪既具有集团化特点,又具有碎片化特点。
  
  综上所述,在信息化告诉发展的今天,公众一定要根据网络金融犯罪的定义及特点,正确而及时地识别网络金融犯罪,避免给自身造成不必要的财产损失,同时,如果遇到此类犯罪行为也一定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还金融领域一片净土。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如何取证不尽抚养义务行为?
      离婚案件频发,大多都涉及到孩子的抚养权问题,然而有很多人可能因为感情破裂或建立新的家庭而没有尽到对原有家庭的抚养义务,通常因为协商结果不尽如......


·夫妻结婚后哪些是个人财产夫妻个人财产
      夫妻结婚后哪些是个人财产夫妻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婚前个人财产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具有较强的个人专属性或他人不能使用的财产。离婚时,夫妻个人财......


·代理不涉及财产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案件律师收费标准:
      代理不涉及财产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案件律师收费标准:不涉及财产2500-10000二、代理刑事案件律师收费标准:(一)侦查阶段1000-8000(二)审查......


·交通工伤误工费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交通工伤误工费的计算标准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


·诉讼离婚要具备哪些条件
      我国法律规定,除了登记离婚,夫妻还可以选择诉讼的方式离婚。如果男女一方要通过诉讼离婚,就要满足一些条件。那么,诉讼离婚要具备哪些条件呢?要是......


·国有股权无偿划拨股东会决议不同意可以划拨吗?
      国有股权无偿划拨股东会决议不同意可以划拨吗?国有股权无偿划拨股东会决议不同意是不可以划拨的,根据《公司法》第71条第2款规定: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六十一条[虚开增值税专用......


·集资诈骗罪与一般诈骗罪的区别
      集资诈骗罪与一般诈骗罪的区别?一、集资诈骗罪与一般诈骗罪的区别集资诈骗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诈骗方法进行......


·一、更改遗嘱公正需要哪些证件?
      一、更改遗嘱公正需要哪些证件?遗嘱公证就是指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办理遗嘱......


·故意伤害致轻伤赔偿几个月工资
      故意伤害致轻伤赔偿几个月工资一、故意伤害致轻伤赔偿几个月工资?故意伤害致轻伤赔偿几个月工资是根据受害人的实际误工时间确定的。误工时间根据以......


·民事诉讼普通程序被告不出庭的后果是什么
      用简易程序审判的民事纠纷案例相对较少,所以大多数的民事诉讼走的都是普通程序。可是在过往的民事纠纷庭审过程当中就发生过被告方拒不出庭的这种情况......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