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员工薪资与劳动合同不一致怎么办?

成功应聘到某个公司的工作后,一般都会和该公司协商关于工资薪酬的问题,达成一致后会明确写进合同之中。但是实际情况却是很多员工等到发工资的时候却发现自己的工资比约定的工资少。那么,员工薪资与劳动合同不一致怎么办呢?
  
  一、员工薪资与劳动合同不一致怎么办?
  如果有发放记录等证据证明企业发放的工资与劳动合同的工资不一致,一旦发生纠纷,仲裁机构和法院会支持以实际工资为准。出现这种情况时,劳动者一定要留心保留领取工资数额时的证据。1、补偿起算时间为自用工之日起第二个月开始支付双倍工资,如果你是在2008年1月1日之前开始在单位工作,则单位应自2月份开始支付给你双倍工资。2、一般情况下,实发工资应当与约定工资在数额上是相同的,如果实发工资少于约定工资则用人单位应当承担未足额支付工资的法律责任。3、法律仅规定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未满一年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每月支付二倍工资,对工资的构成没有具体规定。从理论上分析,工资又叫劳动报酬,是与劳动者实际提供的劳动密切相关的,只要因劳动而获取的报酬都应算作“工资”,比如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而与劳动不直接相关的福利补贴性质的金钱给付不算在工资范畴内。由于工作完成量的差异,每个月的工资可能在总金额上有所差异,那么每个月的二倍工资应按当月的实际工资金额再乘以2来计算。
  二、订立劳动合同时薪水约定不明确如何处理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明确约定劳动报酬,但有时不排除双方并未就薪水报酬做出具体约定,这时,该怎么办呢?《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该条规定的“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单位对于从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劳动且取得相同劳绩的劳动者,应支付同等的劳动报酬。综上所述,如果员工发现员工薪资与劳动合同不一致的,可以先跟单位反映,但是如果单位没有任何表示的话就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仲裁机构催促单位剩下的工资还给员工。如果不一致的情况比较严重的话,单位可能还要赔给员工额外的一份工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发票盖章10大常见问题需要注意什么
      发票盖章10大常见问题需要注意什么发票盖章10大常见问题需要注意什么1、发票可以盖财务专用章或公章吗?不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


·售卖假货的法律法规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
      售卖假货的法律法规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一、售卖假货的法律法规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中1.生产者、销售者在......


·学生受伤学校责任怎样界定?
      学生受伤学校责任怎样界定?我们每天都可以看到全国各地的中小学因为各种原因,总会发生学生受伤的事件。孩子是父母的心头肉,更是国家的未来,学生......


·股权转让在哪里办理有没有规定?
      股权转让在哪里办理有没有规定?由于社会的不断发展,各项规定也越发完善,尤其是涉及人生安全和财产安全的规定更是事无巨细,股权转让就是一个明显......


·试用期内新员工能随时辞职吗?
      试用期内新员工能随时辞职吗可以,《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的规定是一项特殊规定,目的在于促进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在试用期内,用人单......


·手腕部再植能鉴定几级工伤
      手腕部再植能鉴定几级工伤一、手腕部再植能鉴定几级工伤需要由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劳动者的骨折程度以及经过治疗之后的功能情况进行综合......


·那么抑郁症究竟是怎么来的呢?
      那么抑郁症究竟是怎么来的呢?1.有一病根在于曾经好吃懒做、背离责任义务。因为价值决定存在,背离了责任义务便免不了要创造“生命的负值”累积亏欠,......


·解除权的除斥期间是多长?
      社会生活种我们总是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合同,对于商务人士来说合同更是家常便饭,不管是工作还是辞工还是一些其他的合作,我们都需要签订一些合同协议,......


·一、负主要责任3死2伤交通事故会怎么判刑?
      一、负主要责任3死2伤交通事故会怎么判刑?1、可能会被法院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2、《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


·长沙五险一金查询有哪些途径
      五险一金关乎每一位员工的切身利益,无论是何时何地,都深受您的关注。在信息技术日益便捷的今天,个人五险一金的信息可以获取的途径有许多,具体有哪......


·怀孕的时候
      怀孕的时候,因为胎儿在腹中还没有出生是没有民事权利的能力的,而在我国法律中也没有关于腹中胎儿权利的保护规定,所以,在孩子出生后,双方再找其他......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