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哪些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必然会因共同

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哪些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必然会因共同生活、经营等产生夫妻共同债务。当夫妻关系终止时,就面临着债务的分割问题。在分割共同债务时,我们首先要明确,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哪些?毕竟要是属于夫妻个人债务的话,在离婚的时候就是不能要求对方一起承担的。
  
  一、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哪些
  
  1、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为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治疗疾病支付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等。
  
  2、夫妻共同经营所负的债务。
  
  为共同经营所负的债务,如:购买生产资料所负的债务,共同从事投资或者其他金融活动所负的债务等。
  
  这里的共同经营既包括夫妻双方一起共同从事投资、生产经营活动,也包括夫妻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利益归家庭共享的情形。
  
  3、履行抚养、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1)夫或妻需要履行的义务:
  
  ①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③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2)夫妻各自因为履行其应尽的抚养、赡养、扶养的法定义务,比如为必须予以抚养、赡养、扶养的亲属支付生活费、医疗费、教育费等而负下债务,此种债务因属于履行法定义务所形成,因而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共同承担。
  
  二、夫妻共同债务有哪些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2、要确定哪些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与夫妻个人债务相区分。
  
  (1)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
  
  (2)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
  
  (3)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担的债务。
  
  (4)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
  
  (5)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6)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合同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他方无清偿责任。
  
  (7)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事实上,夫妻共同债务原则上以共同财产清偿,个人债务原则上由本人偿还。但是值得注意的是,一般情况下婚前个人债务由当事人用个人财产偿还,但是如果债权人有证据证明该债务用于婚后的家庭共同生活的,其配偶应当承担债务清偿责任。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哪些的问题,我们就整理到此,若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员工加班费怎么算,加班津贴能否替代加班费
      员工加班分为自己主动自愿的加班和单位安排加班两种情况,根据《劳动法》中的规定,只有在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加班的情况下,才需要支付员工加班费。不过......


·假冒伪劣产品赔偿
      假冒伪劣产品赔偿一、什么是假冒伪劣产品?国家质检总局规定了假冒伪劣产品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牌产品标志、免检标志......


·醉酒驾驶行政案件吗?
      醉酒驾驶行政案件吗?酒驾属于行政处罚,醉驾属于刑事处罚。要法院判决的是刑事案件,拘留不是。二、醉驾如何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改的......


·男女双方离婚后子女抚养问题是对孩子身心健康成长比
      男女双方离婚后子女抚养问题是对孩子身心健康成长比较重要的一个方面。法院判决要看最有利于孩子成长教育的综合因素。对离婚子女抚养权分析的情况,有......


·刑事诉讼律师流程是怎样的?
      一、刑事诉讼律师流程是怎样的?刑事诉讼律师流程具体如下,自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及其它法定机关第一次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接受......


·非婚生子女可以入户吗?
      非婚生子女可以入户吗?一、非婚生子女可以入户吗非婚生子女能上户口。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


·行政处罚罚款执收有哪些规定?
      行政处罚罚款执收有哪些规定?行政处罚是给违反了一些规定但其行为举动实质上又没有构成犯罪的人的处罚。行政处罚通常是对事业单位的人员做出的。但......


·职业病工伤认定是怎样的?
      很多人在一个地方工作的时间太长就会被自己的职业所影响,从而就会很容易得一些职业病。当我们遇到职业病时,往往会疑惑这到底算不算工伤,如果算是工......


·房屋他项权证是房照吗?
      由于房价高企,所以大多数人买房都会选择从银行贷款,然后以按揭的方式还清。此时会涉及到房屋他项权证,通常贷款买房时会需要办理房屋他项权证,然后......


·酒店辞退员工有什么补偿?
      酒店辞退员工有什么补偿?酒店辞退员工存在的补偿是在违法辞退的情况之下,按照劳动者工作时间的长短限制来进行一定的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


·轻微事故逃逸拘留吗?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轻微事故逃逸拘留吗?需要承担哪些责任?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汽车逐渐被普及,但伴随着交通便利的却是不断增加的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的频发也牵涉到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