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最新版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最新版是怎样的?我国对于每一项建筑工程的质量都有一套自己的评定标准。当然,这套评定标准每年会根据实际情况发生变化而进行一定的继续调整。因此很多人都想要知道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最新版是什么?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最新内容有哪些?
  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考核制度。
  2、建筑工程应该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控制
  (1)建筑工程采用的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
  (2)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
  (3)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形成记录。
  3、建筑工程质量应按以下要求验收:
  (1)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2)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3)参加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4)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文件。
  4、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订本标准。
  说明:1.0.1本条是编制统一标准和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系列标准的宗旨。仅限于施工质量的验收。设计和使用中的质量问题不属于本标准的范畴。
  本次编制是将有关建筑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其工程质量检验说不定标准合并,组成新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体系,实际上是重新建立一个技术标准体系。以统一建筑工程质量的验收方法、程序和质量指标。
  修订中坚持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
  5、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并作为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编制的统一准则。
   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不合格如何处理?
  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照下列规定进行:
  1、经过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评定。
  2、经过有资质的检测单位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进行验收。
  3、经过有资质的检测单位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是经过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达到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进行验收。
  4、经过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虽然改变了外型尺寸但仍能够满足安全使用功能,可以按照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验收。
  5、经过返修或加固处理的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首先比较重要的就是施工质量的控制,比如说建筑工程,它所采用的一些材料应当进行现场验收。还有就是必须要经过有资格认证的单位来进行鉴定。如果说经过专业机构认定还达不到要求的话,应当进行更换,或者是重新返工。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法律援助打官司靠谱吗?
      法律援助打官司靠谱吗?法律援助打官司靠谱,由专业的律师所进行的法律服务的提供。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所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由机构组织了法律援助的律......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我们经常会看见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人漫天要价要求获得大笔赔偿费,而肇事车主无比头疼的问题,那么发生交通事故后是不是受害人就可以随意要求赔偿......


·银行非法集资认定法律责任如何界定?
      银行非法集资认定法律责任,这要看是银行职员自己的行为还是银行机构的行为,如果是银行职员,债权人虽应该为自己的投机行为付出一定的代价,但是银行......


·遇到高空坠物自证如何做
      高空坠物自证如何做物自证要进行找个人不在场,跟自己没有关系的证据。高空坠物免责事由《侵权责任法》规定在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时,除能证明自己不是......


·贷款购房的流程是怎样的
      受物价、房价不断上涨的影响,如今愿意一次性全款购房的人比较少了,同时能够全款购房的人更加不多。因此人们在购房的时候,往往都是选择通过贷款的方......


·确认合同无效的时限是多久
      确认合同无效的时限是多久一、确认合同无效的时限是多久我国当前的民法制度对于无效合同的确认,没有规定明确的时限。我国目前的民法制度中,存在......


·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注销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注销的相关规定是什么?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注销的相关规定是:依据公司法规定,经公司股东讨论通过,全体股东决定注销本公司,公司注......


·再审申诉到开庭多长时间?
      再审申诉到开庭多长时间?再审申诉到开庭大概是三个月的时间,实际上关于申诉到具体开庭的这样的,一个时间限制在我国的民诉法当中,是没有一个具体的规......


·独资公司挪用资金罪怎么处罚?
      独资公司挪用资金罪怎么处罚?独资公司挪用资金罪的处罚最轻的也是徒刑、拘役或者直接罚金代替,而最严重的就是可能最多判十年。因为根据《刑法》第二......


·离婚财产按五分之一算吗
      离婚财产按五分之一算吗一、离婚财产按五分之一算吗离婚财产不能按五分之一来算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


·高空坠物砸车如何划分责任?
      现阶段工作生活中,我国对于高空坠物的法律法规越来越完善,但是很多人因为对法律知识的匮乏导致了在面对高空坠物损害自身利益的时候不知道怎么办,找......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