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房屋销售代理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房屋销售代理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房地产销售代理相对来说是一个较为新兴的行业,逐渐也有很多的开发商与之合作,实现双赢,就现在而言,开发商在与代理商签订合同的时候,更加应该确定好合同内容,以此来规范双方的权力及义务。房屋销售代理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便成了双方极为关心的问题。在签订销售代理合同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呢?
  (一)关于房地产销售代理的权限问题
  房地产销售代理合同属于委托合同的范畴,委托的权限必须在委托代理合同中明确地表述,比如,对销售价格的限制、配套设施及物业管理的承诺以及其他用于吸引购房者的其他优惠措施等,这些内容均需在合同中明确表述,防止出现代理商为了促销楼盘,在未经开发商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对购买者作出一些根本实现小厂的承机.特别是对于预售楼盘更是如此。为了慎重起见,开发商甚至可以对代理商做有关方面的广告也应明确不得超越授权的范围。
  (二)关于物业代理的佣金
  当仅由一个房地产销售代理机构独家代理物业租售时,则依每宗交易的成交额收取佣金或代理费。收费标准一般是:出租物业收取年租金的10%或相当于一个月的租金;出售物业收取销售收入的1%~3%。对联合代理的情况,委托方需对每宗出租或出售交易支付较高的代理费,通常为独家代理时的1~5倍,各代理机构之间要依事先协议来分割这笔佣金。
  (三)关于房地产销售代理商的资格问题
  签订房地产销售代理合同时,作为委托方要充分了解物业代理公司的代理资格问题,目前国家及各地对房地产经纪及代理机构的资格都有一些具体规定,如建设部50号部长令规定了房地产经纪机构的设立条件及程序。
  (四)选择合适的房地产销售代理商
  房地产交易涉及资金量巨大,所以对外发商或业主来说,选择房地产销售代理商是十分重要的。选择不好代理商,无论代理合同多么完善,恐怕效果也不会很好。因此在选择物业代理公司时,首先要考察物业代理公司的素质及其职员是否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其中包括物业代理公司是否只代表委托方的利益,能否为委托方保密,工作过程中是否具有客观、真实、真诚的作风,在物业交易过程中除佣金外是否没有其它利益。
  (五)针对物业的类型选择物业代理
  住宅和公寓的销作常以当地的代部机构办理,当然,这些机构也许是全国性甚至国际性代理公司的分支机构。但对工业和商业物业来说,常委托全国性或国际性代理公司,当地的代理机构有时参加,有时不参加。综上可知,在实际生活中,可以根据上文房屋销售代理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拟定合同规避风险,在开发商对房地产销售代理进行了委托之后,也应该时刻关注着售房的有关事宜,以及时处理代理商单方面的违约行为,在合同中也应该明确的指出售房的宣传广告设计的确定权,其次是对佣金这方面应更为详细的标注,选择一个规模大的房屋代理商更为可靠。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参加工作可以随时辞职么?
      一、参加工作可以随时辞职么?一般是不可以的,我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违反有关劳......


·故意伤害掉几个牙齿构成伤残吗
      故意伤害掉几个牙齿构成伤残吗?这需要做伤情司法鉴定才能确定,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


·怎样订立自书遗嘱
      怎样订立自书遗嘱1、订立自书遗嘱要满足的条件:(1)实质要件:①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


·常见的民事诉讼证据做假有哪些?
      在一场官司中,公平公正的结果是您共同的期盼。然而,有些当事人为了一己私欲,凭空捏造虚假的证据,导致司法可信度降低。民事诉讼证据做假有哪些?我......


·哪些属于犯罪既遂的情形?
      哪些属于犯罪既遂的情形?结果犯,指由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共同构成犯罪的客观方面的犯罪。结果犯的既遂,不仅要求有犯罪行为,而且必须发生法定的犯罪结......


·对于员工被拘留算旷工吗?
      对于员工被拘留算旷工吗?不算旷工,但是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已经构成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依据。因......


·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能否缓期执行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中的规定,缓刑的适用对象仅仅是被判拘役和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不过此时还需要同时满足了其他条件之后,那么才是有可能被判缓刑......


·公司拖欠工资哪个部门管
      公司拖欠工资哪个部门管建议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反映和投诉,催讨被拖欠的工资。拖欠工资可以选择通过提起劳动仲裁维权。《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


·我们都知道如果劳动者受了伤了话
      我们都知道如果劳动者受了伤了话,是一定会做工伤认定的,因为这样才能争取到更多的赔偿金,那么工伤认定容易通过吗、如果没通过可以让公司赔偿吗?工......


·一、结婚后彩礼是属于女方的吗?
      一、结婚后彩礼是属于女方的吗?结婚后的彩礼不一定属于女方。如果彩礼是赠与给女方,就是女方个人财产;否则,应为夫妻共同财产。1、如果所收的彩礼由......


·承包土方工程合同有没有范本?
      承包土方工程合同有没有范本?承包土方工程合同甲方(全称):乙方(全称)兹有乙方现承包甲方发包的工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