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退休人员工伤能辞退吗,退休人员工伤辞退经济补偿标准

老龄化社会,对劳动力的需求非常大,所以,很多用人单位就实行招收退休人员,这是国家政策支持的。如果退休人员发生工伤,用人单位一般都会辞退对方。所以,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退休人员工伤能辞退吗?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退休人员工伤能辞退吗
  
  退休人员工伤是可以辞退的,但是用人单位必须承担工伤赔偿金和辞退经济补偿金。
  
  二、退休人员工伤辞退经济补偿标准
  
  (一)一般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特殊规定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即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对员工进行补偿: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三、退休人员工伤赔偿标准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造成死亡的赔偿
  
  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4、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
  
  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况而定。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生活有困难的);职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四、辞退职工条件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第2条规定,企业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经过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的职工,可以辞退:
  
  (1)严重违犯劳动纪律,影响生产、工作秩序的。
  
  (2)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3)服务态度很差,经常与顾客吵架或损害消费者利益的。
  
  (4)不服从正常调动的。
  
  (5)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不够刑事处分的。
  
  (6)无理取闹,打架斗殴,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
  
  (7)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符合除名、开除条件的职工,按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规定执行。
  
  退休人员工伤被辞退,用人单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和经济补偿责任,当然,如果符合法律规定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除外。根据工伤的不同情况,承担的责任也是不一样的。若还有什么疑问,我们建议登录网站找专业律师服务。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股东申请破产清算需要什么条件?股东承担什么责任?
      股东申请破产清算需要什么条件?股东承担什么责任?一、股东申请破产清算需要什么条件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的原因是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根据司法解......


·境内外并购工具
      1.普通离岸公司一般情况下,境外投资者会利用其已设立的运营或投资公司(即母公司)来进行并购,由这些业已运营或投资的公司成为直接持有目标公司......


·如何区分代通知金和经济补偿金
      如何区分代通知金和经济补偿金1、两者适用条件不同代通知金支付的条件有三个,分别为不胜任工作解除、医疗期满解除、客观情形发生重大变化解除。只......


·过错推定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过错推定的适用范围是什么一、过错推定的适用范围是什么(一)关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过错推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人身损害的,推定教......


·拘留所拒收派出所能结案吗?
      拘留所拒收派出所能结案吗?不可以结案,公安机关决定拘留应予执行,因涉及到相关原因被拘留所拒收的,可以暂不予执行,但后期可以继续执行。根据法律规......


·一、交通事故鉴定伤期标准是多久?
      一、交通事故鉴定伤期标准是多久?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有时间限制的,所以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时机也是很重要的,因交通事故受伤,当事人认为自己的损伤已......


·一、分期付款买房的流程是什么?
      一、分期付款买房的流程是什么?1、咨询处理借贷的相关常识。2、提出购房借贷请求。3、供给借贷所需的相应资料。4、银行审阅同意。5、同银行......


·交通事故赔偿立案需准备以下资料:(一)证明原、被
      交通事故赔偿立案需准备以下资料:(一)证明原、被告主体资格的证据。(二)交通事故证明具有诉讼及代理资格的证据。1、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


·生产假药罪判死刑可以上诉吗
      生产假药罪判死刑可以上诉吗?生产假药罪一审判死刑的可以上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


·个人借款借条样板是怎么样的?
      个人借款借条样板是怎么样的?一、个人借款借条样板是怎么样的?本人(借款人)_________今借到(出借人)__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元整,小......


·婚期内有私生子是否构成重婚罪出轨生子不一定就会构成重婚
      婚期内有私生子是否构成重婚罪出轨生子不一定就会构成重婚,重婚罪需要多个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对于重婚需要什么证据,具体得分两种情况:1、领取结......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