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签署商标代理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签署商标代理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对于一个企业来说,一个好的商标无形中增加了企业竞争力,企业形象的重要体现。企业在注册、使用、变更商标的时候,往往通过代理机构完成。为此,双方需要签署一份代理合同,将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写清楚。那么,签署商标代理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
  
  一、签署商标代理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是指商标权人将其注册商标许可给他人使用被许可使用人支付费用而签订的合同。商标权人或者其授权的人为许可方,另一方则为被许可方。商标权许可实施合同生效后许可方并不丧失商标权,仍为注册商标的所有人。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标的是注册商标的“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这是商标使用许可与商标权转让合同的区别。
  
  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除应当具备一般经济合同应有的必要条款外,还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商标被许可人必须具有《商标法》规定的商标申请人资格;
  
  2、许可他人使用的商标必须是商标注册人自己的注册商标;
  
  3、许可他人使用的商标应与注册商标一致;
  
  4、许可他人使用的商标所指定的商品不得超出该商标核定使用商品/服务的范围;
  
  5、许可他人使用的商标期限应当在该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
  
  6、合同中应明确规定是否允许被许可人再许可的条款。
  
  二、商标代理机构主要工作有什么?
  
  商标代理组织可以接受委托人委托,指定商标代理人办理下列代理业务:
  
  1、代理商标注册申请、变更、续展、转让、异议、撤销、评审、侵权投诉等有关事项;
  
  2、提供商标法律咨询,担任商标法律顾问;
  
  3、代理其他有关商标事务。
  
  三、商标代理机构有违规行为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商标代理组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地或者行为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警告或者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额三倍以下,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罚款:
  
  1、与第三方串通,损害委托人合法权益的;
  
  2、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第七条规定的;
  
  3、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其他代理组织合法权益的;
  
  4、从事其他非法活动的。
  
  综上所述,企业选择商标代理机构的时候,要选择信誉良好的。在签署合同过程中,留心那些签署商标代理合同注意事项,比如确保合同条款完整、清晰,没有存在误解的条款。在合同中,写清商标代理机构的权限、代理期限、代理费用及结算方式等。如果今后双方发生纠纷,这份合同就是解决争议的凭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离婚时怎样才能使房子完全归孩子所有
      离婚时怎样才能使房子完全归孩子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


·郑州拆迁补偿标准的相关规定
      郑州拆迁补偿标准的相关规定房屋拆迁是今年来人们比较关注的公共事件。房屋拆迁是以政府为主导,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对公民的房屋进行拆迁并对其进行相......


·故意杀人罪一般判刑多长时间
      俗话说“杀人偿命”,可是在现实中真的杀人之后一定要偿命吗?当然并非如此,不过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罪量刑并赔偿受害人家属,那到底我国法律中规定的......


·离婚时有房子的一方才有抚养权吗?
      离婚时有房子的一方才有抚养权吗?离婚时并不是有房子的一方才有抚养权,因为我们国家在决定抚养权的归属关系的时候,并不是通过财产的多少房子有无来进......


·遗赠扶养协议遗嘱人怎样单方面撤销
      遗赠扶养协议遗嘱人怎样单方面撤销如果要行使撤销权的,需要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出具撤销通知书,送达给被撤销人。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和扶养人之间......


·法律上嫖娼算出轨是否有规定
      一、法律上嫖娼算出轨是否有规定?嫖娼算出轨。出轨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出轨的,法律上通常认定双方感情破裂。若此时起诉离婚,即使被告不同意离婚,在......


·朋友欠钱没有借条不还怎么办
      朋友欠钱没有借条不还怎么办一、朋友欠钱没有借条不还怎么办?1、和解。协商和解的方式是解决问题最简单最便捷的方式,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通过协......


·借款给现金有证人怎样进行讨要
      借款给现金有证人怎样进行讨要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的......


·怎么样才算是侵犯肖像权?
      怎么样才算是侵犯肖像权?侵犯肖像权一般是以赢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作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除此之外......


·挪用特定款物罪的最新处罚标准是什么
      挪用特定款物罪的最新处罚标准是什么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条规定: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


·司法鉴定未回避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侦办刑事案件的时候,如果调查的对象跟公安机关当中的某些人员有特殊关系,那么整个案件重一开始就会直接让该工作人员回避的。这个道理,在司法鉴定当......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