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涉外收养的效力

  涉外收养的效力,是指涉外收养有效成立后被收养人与送养人/收养人之间具有什么样的身份及权利义务关系. 依据引述: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1999年5月25日民政部令第15号发布)
    第三条 外国人在华收养子女,应当符合中国有关收养法律的规定,并应当符合收养人所在国有关收养法律的规定;因收养人所在国法律的规定与中国法律的规定不一致而产生的问题,由两国政府有关部门协商处理。
总结:涉外收养的效力,是指涉外收养有效成立后被收养人与送养人/收养人之间具有什么样的身份及权利义务关系.依据引述: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婚姻关系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婚姻关系终止的情形有哪些(1)婚姻因配偶死亡的法律事件而终止。①自然死亡,婚姻关系的主体之一已不复存在,必定引起夫妻关系的消灭,并且发生遗产继承等法律后果。在立法上,有的国家明文规定,......


·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他项权证需要什么材料?
      现在很多个体户在做生意遇到资金困难的,可以将名下的房产进行抵押,信托公司、小额贷款公司都有这种业务。在房产抵押过程中,会涉及到一个房屋他项权证的办理。办这个证的目的是小贷公司确定对......


·规定债的担保方式有哪些?
      规定债的担保方式有哪些一、债的担保方式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1.保证: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


·男方抚养孩子女方还用出抚养费吗?
      离婚后关于孩子的抚养以及抚养费问题一直是社会争论的焦点。出于道义人们总认为男方应该支付更多的费用。那么,关于男方抚养孩子女方还用出抚养费吗?今天的我们为您整理了部分相关内容。并且从......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是哪些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是哪些夫妻共同财产,即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


·在什么情况下能申请再审
      在什么情况下能申请再审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


涉外收养的效力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