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财产保全申请书代理人可以代签吗?

  财产保全申请书代理人可以代签吗?只要代理人有代理权限,那么就可以进行代签;代理权限具体分两类:一般代理和特别授权。1、一般代理的权限是有限的,仅仅是诉讼程序方面的代理,如代为书写起诉状,并递交起诉,举证,质证,法庭辩论,陈述等。2、特别授权可代理包括一般代理在内的一切事务,包括承认变更和放弃诉讼请求,即对实体的请求作决定的权限。3、全权代理要委托人的特别授权才可,没有特别授权的,法院不认可。二、财产保全必须满足的条件有哪些?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6、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7、申请人提供担保。法院未责令提供担保的不在此限。三、财产保全期限是多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综合上面所说的,财产保全申请书是由申请者来进行书写,同样也是可以委托代理人来进行处理并且代签申请书,但前提一定要有授权书的存在,才能确保双方的委托事宜可以得到法院的认可,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要结合实际情况来进行办理。
  
  
  
总结:财产保全申请书代理人可以代签吗?只要代理人有代理权限,那么就可以进行代签;代理权限具体分两类:一般代理和特别授权。1、一般代理的权限是有限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建设用地征地程序是怎样的?
      建设用地征地程序是怎样的?在现实生活中,国家征用的土地多为农村用地,但征用建设用地的情形也是十分常见的,征用不同用途的土地的征地流程是不一样的,但都是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制定的征地......


·行为犯是否有犯罪未遂?
      行为犯是否有犯罪未遂?行为犯可以有未遂犯,行为犯是以危害行为的完成作为犯罪客观要件齐备标准的犯罪。只要行为人完成了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犯罪的客观方面即为完备,犯罪即成为既遂形态。这类......


·一、抢救交通事故中的伤员医疗费由谁支付?
      一、抢救交通事故中的伤员医疗费由谁支付?抢救交通事故中的伤员医疗费由保险公司在责任范围内支付,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5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


·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有什么法律特征是什么?
      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有什么法律特征是什么?只有拥有土地的使用权我们才能对土地进行使用,但是在国内土地的使用权购买一般价格都非常高,所以很多人会选择采用租用土地的方式来获取土地使用权,但......


·哪些合同的效力是待定的?
      人们在与他人订立书面或口头形式的合同时,要注意合同是否会生效。因无效或者效力待定的合同都会影响合同的履行。就效力待定合同来说,有哪些合同的效力是待定的呢?在合同签订后,如果发现该合同......


·南宁市武鸣区征地补偿办法内容有哪些
      南宁市武鸣区征地补偿办法内容有哪些在我国,征地现象是十分常见的,往往很多是由于国家进行公共建设,出于公益目的的需要。例如,在南宁市武鸣区就是为了进行公共建设,所以需要对于一定的范围......


财产保全申请书代理人可以代签吗?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