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具有法律效力吗
一、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具有法律效力吗
具有法律效力,劳动者可以跟公司提出应有的经济赔偿。
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公司有权利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所以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具有法律效力吗的答案是具有的,劳动者可根据该份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和签订的劳动合同跟公司提出相应的经济赔偿。
总结:一、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具有法律效力吗具有法律效力,劳动者可以跟公司提出应有的经济赔偿。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企业改制后房产是属于转移登记还是变更登记?
企业改制后房产是属于转移登记还是变更登记?在改革开放之后,企业进行改制的现象在我国市场上是十分常见的,由于企业在存续期间,与多方都建立了债权债务关系,为了保护多方的经济利益,需要......
·土地买卖需要什么手续?
土地买卖需要什么手续?我国的土地都是归国家所有的,我们需要使用土地时都是需要向国家政府申请购买土地使用权的,如果我们名下有多余的土地我们也是可以把他们转卖出去的,当我们在买卖土地......
·分公司无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吗?
分公司无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吗?分公司是有合同主体资格的,只要分公司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是分公司拥有总公司的授权的,就可以与其他自然人或者是法人签订合同,但是要注意的是,如果分公司既没......
·发生肇事逃逸轻微怎么处罚
发生肇事逃逸轻微怎么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昆山市工伤鉴定时间是多久
工伤受伤之后进行工伤鉴定鉴定是非常重要的,然而有许多人缺乏对工伤鉴定程序以及内容的了解,因此他们都不知道怎么进行工伤鉴定,受了工伤在第一时间就医治,同时也要去做工伤鉴定,工伤伤残鉴......
·中标以后能安排分公司签合同吗?
中标以后能安排分公司签合同吗?如果是总公司中标后委托分公司签署合同,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
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具有法律效力吗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