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离婚后发现怀孕是否还可以索要抚养费

  一、离婚后发现怀孕是否还可以索要抚养费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的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的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也就是说,即便在离婚后才发现自己怀孕的,只要能证明孩子是与前夫所生,就可以要求前夫支付合理的抚养费。
  
  二、离婚后怀孕小孩户口该如何办理
  
  根据相关规定:“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
  
  这里说的是,离婚期间孩子已经出世的情况,在离婚后孩子出世的,孩子一般应该归母亲抚养,在这个时候孩子的户口应该是跟随母亲的户籍地走的,就是说,离婚后发现怀孕,小孩户口应该在母亲的户籍地办理。
  
  
总结:一、离婚后发现怀孕是否还可以索要抚养费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的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效力待定合同的种类有哪些
      无行为能力人所订立之合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可以订立某些与其年龄相适应的细小的日常生活方面的合同外,对其他的合同,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订立。一般来说,由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除......


·撤销权诉讼费交纳多少
      撤销权诉讼费交纳多少?撤销权诉讼费交纳多少?(一)依照《交纳办法》的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对财产案件的受理费,是以诉讼标的额的大小,分段依一定的比例分别计算,然后将各段的数额......


·关于合同未寄回是否生效?
      关于合同未寄回是否生效?合同生效,是指合同具备一定的要件后,便能产生法律上的效力。换句话说,只要是符合法定生效要件的合同,便可以受到法律的保护,并能够产生合同当事人所预期的法律效果。......


·一、夫妻一方过错离婚财产分割办法是什么?
      一、夫妻一方过错离婚财产分割办法是什么?离婚时过错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属于夫妻之间的共有财产。如果另一方有以下情节之一,比如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无过错方可以请求离婚损害......


·房屋租赁合同可以提前解除么?
      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当事人之间需要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当事人需要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期限来履行,那实践中要是出现了特殊情况的话,房屋租赁合同可以提前解除吗?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


·离婚可以不给抚养费吗?
      孩子抚养费是夫妻离婚时需要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毕竟父母对孩子都有抚养义务。而通常对于没有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来讲,就需要实际支付抚养费才行,这也是履行自己抚养义务的一种表现。那现实中......


离婚后发现怀孕是否还可以索要抚养费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